[車禍] 請問和解後能反悔嗎?

作者: bilice   2020-06-07 23:25:47
時間是107年4月
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擦撞挫傷軟組織和筋膜治療復健頗久,目前已治療完畢。但留下後遺症。時不時會痛
無力及容易扭傷。對方完全無傷。離綠燈有一段距離。
同往中正路同方向直行車,我方機車在巷弄路口時被同行汽車突然右轉同時打方向燈撞
上。對方拖了很久後出庭時反覆。一下子認罪一下子又不認罪。唯一很短的錄影畫面和警察及
調解委員和檢察官都判定對方100%肇責。直到我方在刑事告訴期最後一天提出刑事附帶民
事提告時。對方才緊急約我方和解。在這期間內檢查官等等都說交給鑑定也是一樣結果。都快
過期限了對方才緊急和我和解。因為拖太久,我方急於2年期限內把收據等交給我方的保險申請理賠。
民事告訴庭通知我方開庭時,我方告知已和解。
期間還一直讓他法律相關的親戚嚇唬我,比如說要找人收拾我。現在想想,沒錄音下來是一個錯誤。
問題:
對方蓄意拖延。所以以下的信都是連環寄到。
就在對方緊急約定和解後,之前提起的刑附民宣判對方拘役60天。然後對方申請的交通
鑑定突然翻盤上訴。改成無罪。最近收到對方提的撤銷和解和汽車損害賠償起訴狀。
然而我方收據已經交出正本。而且對方提的交通鑑定。書記官說我不用出席。結論會一樣
。結果卻翻盤。和解書寫說被告付錢+原告我方給對方自新機會。原告其餘請求拋棄。在法院做成的
。車鑑說是我方應注意未注意+速快。對方有注意到。對方辯稱他打方向燈約10秒才轉。
撞擊點是右前輪附近。車鑑前都說我方沒超速+對方應注意未注意。怎似乎100%相反?
好歹是各50%吧?偏偏很短的錄影只錄到撞擊當下。
現在我方該怎做呢?即將出庭。能在庭上要求再交通鑑定嗎?交通鑑定的話會推翻上次結論嗎
?畢竟上次我沒出席。現在對方要我附他的一切費用,除了和解金還要鑑定費裁判費影印紙張費車損費律師費等等。
問不同的朋友,答案不一樣。說要看運氣看法官。否則除非偽造文書,和解不能撤銷。
又萬一撤銷的話,我方能再提民事車損和醫療費求償嗎?似乎過了時效?而且醫療費收據交了很多。
醫院好像不能補開收據?很久以前我媽因為別的案子去該醫院櫃台求補印被否決。
還有民事答辯狀要怎寫?不寫會怎樣?沒新證據怎辦?最後期限是開庭前1個禮拜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
作者: jejo (烏龜)   2020-06-08 03:43:00
其他的不知道 不過醫院可以補開收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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