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結婚之後,想要購入新的房產。
目有考慮幾個跟太太分配繳款的方式:
1)我付頭期,貸款一起付,共同掛名
2)我付頭期,貸款我付,共同掛名
3)我付頭期,貸款一起付,掛她名
4)我付頭期,貸款我付,掛她名
問題:
想請教,這四個方式,未來萬一離婚...
財產分配的時候比例上是否會有差異?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20-03-21 17:14:00先了解下財產制度?準備離婚還買房子,算找自己麻煩可以去離婚板爬文見識下別人家的情境
作者:
wea567 (我喜歡吃菜)
2020-03-21 18:04:00可以先去研究財產制,法定財產制、分別財產制......
目前夫妻財產制有三種:法定財產制、共同財產制及約定財產制。沒有去法院聲請登記約定夫妻財產制的話,就是法定財產制。至於細節,你就去翻親屬法的教科書。 更正:共同財產制及分別
誰的名字就是誰的 誰付的錢不是重點錢是可以贈與的你要主張借名登記也得有證據除非你一兩年就離婚 否則幾乎都不可能有證據的...
不要結婚,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結婚後,不會買房子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0-03-22 18:37:00找律師寫契約也是一個方式,就不會沒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