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焦頭爛額 懇請幫忙

作者: cimis (西咪)   2020-03-20 23:19:15
幫朋友代po
一、車禍發生日期:
一零八年一月七號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受傷 現在無意識
醫生診斷:被害人 開出血位置 為自發出血常見位置 可因高血壓升高引起血管破裂出血
後造成 並非外力碰撞所造成 而係血壓升高引起血管破裂出血後造成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有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為公司車 保全險 對方未知
五、事實經過:
大馬路上
我行駛貨車(時速60)回公司路上聽到蹦一聲
往右偏使緊急煞車 對方騎車倒在路旁
但是我貨車沒有傷痕 後視鏡內彎
貨車停在機車道上 對方機車刮傷
被告 業務過失傷害罪
所犯法條為修正前刑法 第284條
在偵查庭上面 檢察官起訴原因
竟疏未注意車前狀況
為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而向右偏使
貨車右前車頭撞擊被害者駕駛機車左側
致被壞者人車倒地
六、問題:
1.如果對方是本身疾病造成他暈眩來撞到我的車子
那我還需要負什麼責任嗎?
2.前提上我在偵查庭說我的後照鏡可能弄到被害人
如果這樣要怎麼解決?
3.對方兒子要求
醫院費用安養院費用金額1000萬
姑姑要求他要照顧被害者10年要求600萬
總共 1600萬
4.保險業務員要我說我的工作只是偶爾送貨並非經常送貨
所以不符合業務過失傷害
如果變過失傷害罪 那麼公司還需要理賠嗎?
刑事第一庭 我也是說我後照鏡弄到被害人
但是業務員說就說是對方暈眩來撞我
自己怕前面都說後照鏡弄到被害人
之後怕法官認為我想要脫罪
才說對方撞過來會不會被判更重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3-20 23:39:00
這種馬上就會被拆穿的謊話說了只會更慘而且也沒有用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3-21 00:03:00
這種案件你不找律師,上來發問?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3-21 00:13:00
找律師 now
作者: yesohya   2020-03-21 00:59:00
沒機車專用道的話 妳要視同對方占滿整個車道不會有他撞你的問題 只有沒撞到或後撞前不是他車小 你就可以欺她 用他沒用到的車道部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3-21 05:15:00
都過一年多了 你還在問這種基礎問題??
作者: theken (鄉下來的林哈木)   2020-03-21 08:38:00
沒錢就找法扶,或者至少當面問律師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