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妨害名譽之是否要去警察局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8-09-12 15:04:51
事實經過:
前言親戚小孩事件有新發展
這次是親戚自己跑來問我的
主要是親戚小孩批踢踢留言被告妨害名譽
警察後來又打一次電話
極力希望小孩去做筆錄
意思是說對方告了很多人
管他講什麼留兩個字也告
(言下之意感覺起訴機會很低,聽起來對方像訟棍)
所以希望小孩去警局做一次筆錄
只是很簡單的對話過程
可問題是來回車程超過八小時,加上住宿費的話
如果檢察官再來一次傳票那可真受不了
問題:
如果這種起訴機會低的案子,去警局做筆錄是否有必要?
去警察局做筆錄與否跟檢察官判斷是否起訴是否有絕對關聯?
謝謝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9-13 08:25:00
各地的派出所都可以協助做筆錄,只是警方嫌麻煩不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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