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合夥投資

作者: weekii (weekii)   2018-09-12 14:00:19
事實經過:
2017年合夥投資開設精品店
投入資金約30多萬元
後增資至50多萬
共計330萬(實際金額需看合約大概數字)
合夥共計4人 我及ABC三人
我佔股15%
A佔25%
B佔40%管理權由B行使
C佔20%總店經營者
因為加盟品牌 加盟約三年
若未滿期限退股需負擔賠償金
因長期不再台灣基於信任委託A行使相關權利 我及A私下有簽立行使職權契約
但所有權利行使需得到我同意才可執行
2018 1月A轉讓5%股權給我
投入資金共計60~70萬 佔總股20%
行使權仍由A協助代理
今年4月 A與B鬧翻
且經營理念與A不一至
我與A口頭討論後決定找其他買主買下我們兩共計40%股份
或是繼續持股至加盟契約滿約在進行清算退股
4~6月期間有告知有買主願意接受在洽談中
今年7月再次以line詢問股權轉事宜
A用line告知還在與買主詢問
並且要求A提供5~7月報表
對方告知B經營者5月後沒有再提供報表 等有空會到店裡翻拍帳本供我確認
今年9月11號
因A長期失聯
直接與C聯繫確認該店的營運狀況
C以訊息告知A早在5月自行解約退股
要我去跟A索取退股款項
將此訊息貼給A看後A用line坦承因無法與B繼續合作經營所以決定退股
且從五月開始就退出管理者腳色
期間A未告知相關訊息
讓我一直以為我還是持有股份
A提前退股造成賠償金損失
且我一直以為我的分紅還持續享有但其實早在五月份終止
問題:
請問我是否可控告A詐欺還是其他民事要求賠償?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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