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對方全責

作者: RemusKao (Idgie)   2018-08-05 16:38:22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6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被撞者事後有去醫院
輕微挫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從後面撞過來
幸而有保持安全距離
對方全責
六、問題:
對方說賠償三萬 保險三萬
他說分三期
第一期現金
後兩期本票
可是他不像是拿不出三萬的人
請問本票會有陷阱嗎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8-05 19:13:00
這種情況、這種金額,本票就像擤鼻涕的衛生紙一樣。跳票就是民事問題而已,你得自己去法院弄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定,就沒有過失傷害罪的問題不知道,但通常是和解或調解就是拿現金不拿現金你等於在找未來的自己麻煩本票不給錢,你還去弄本票裁定然後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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