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Line 允諾的薪資 事後不承認

作者: newyellow (newyellow)   2016-10-22 15:19:22
先謝謝各位板友抽空為小弟解惑
如果資訊不足的地方,請再告知!
概述:
承接某程式案子,由於和業主很熟,所以完全沒有簽約
只有在 Line 裡面討論時,提到薪資
但事後又用別的名目,說這筆錢已經包含在其他地方(下面詳述)
事實經過:
在接案子的期間,我擔任大學內一個科技部計畫的專職助理,負責處理「計畫A」
後來這個計畫的「教授」,和外面合作,接了另一個新的案子(私營公司)
教授找我協助這個案子,我也如期做完了應該做的部分
但現在要付尾款時,卻說當時做這個案子時,我「計畫A」其實沒有做事
所以尾款已經包含在之前的月薪裡,堅持不給
在我的認知,我是「計畫A」的全職,這個案子是另外接的兼職
但該教授卻說,我是受僱於他,他只付月薪給我
但因為很熟,我們完全沒有簽約,只有在 Line 中提到薪資
截圖大概像這樣:http://i.imgur.com/O2W6e8F.png (這群組裡大概有 5 個人)
其他工作的書信中完全沒有提到薪資
問題:
1. 身份定義可以他說了算嗎? 我們合作過許多案子(計畫A之外)
我認為每個案子是獨立的兼職工作(接案),教授卻說我是他的員工
但我們之間沒有簽工作約,幾乎都是口頭討論,之前支薪也都是 By Case
唯一有文件的是我在大學的「計畫A」助理身份
在沒有文件的情況下,這樣的認定該怎麼算嗎?
2. 請問像這樣完全沒簽約,只在 Line 中提到薪資,是否具法律效力呢?
3. 如果金額是 4 萬,那如果請律師協助,應該要付多少錢呢?
謝謝各位板友耐心!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22 16:51:00
請律師不划算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10-26 09:28:00
簡單來說,教授認為他用計畫A的名義hire你進來,但是派你去做另外一個計畫B的事情.科技部計畫應該就是以前的國科會吧?這種事情不是常常有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