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被告過失傷害

作者: boss555 (...)   2016-10-22 00:14:01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5/6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警方紀錄無人受傷,事後對方去診所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地點為醫院停車場,員警只做基本資料調查及事故描述。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全險,事後自行出險修復我車。
五、事實經過:
我方為緩速右轉準備離開醫院停車場(依路面指標行駛),對方原停於左前方等候,
待我車進行右彎動作,對方突倒車撞擊我車,撞擊點為左方輪胎正上方板金凹陷。
然後對方即驅車往前移動,雙方下車請警員到場做紀錄。互留電話請保險處理。
事後無聯繫4個月後對方告過失傷害告訴,我方需作筆錄!!!
六、問題:
一.雙方當時無人受傷,怎會跑出驗傷單,車速介於10~20間
二.筆錄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
三.影片錄音對方說詞前後不一。ex:車滑,沒看到你的車來。該話可當成證據嗎?
四.等開庭這段時間,是否該主動與他聯繫調解or噓寒問暖一番?
五.肇責比例誰高誰低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
作者: a99 (好聽叫總務,實際叫雜工)   2016-10-22 18:44:00
這種驗傷單通常是買的,請對方提出甲種驗傷單據
作者: core168 (臨時工)   2016-10-29 06:33:00
開庭再見招拆招,注意看驗傷時間,如果隔太久,就主張與車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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