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後,對方找人頂替

作者: yinlin (000)   2016-04-14 02:13:30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5年4月初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我方無驗傷,對方當下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對方快到下個路口才停下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強制險與第三責任險
對方不明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與對方皆為直行車,於十字路口時,
我的車頭撞到對方的側門靠近後輪的位置,
我方為閃紅燈,對方閃黃燈,
行經路口前,確認沒車想過,卻突然看到對方車子冒出來
當我看到對方車時,已踩剎車仍然撞到對方,
撞擊後,我的車子停在十字路口原地,
而對方一直往前開,到接近下個路口才停下來,
停車一陣子後一個男生走下來,我一邊報警一邊上前詢問人員是否受傷,
對方男生說沒有,並指車上還有乘客,請我去詢問,
到對方車上發現一女生坐在駕駛座上
後來他們跟警察說是女生開車但女生沒有汽車駕照。
酒測值,我是0.00,女生是0.00男生是0.06,
(不知為何,當下就想請警察兩個都測)
當下做完筆錄,與女生簽完登記聯單後就離開了
做完筆錄後兩天,警察跟我說對方後來坦承是男生駕駛,告知我去更換登記聯單
到警局後,交通隊只有將登記聯單上的女生姓名改成男生的
(我以為會再請雙方到場互相再簽一張?)
六、問題:
1. 對方當場請人頂替,不知是否有刑事責任?
若有,要由我方提告嗎?這樣刑責判定會影響民事嗎?
(負責刑事的警察有說,有需要會再請我做筆錄)
2. 酒測值0.06未達標準,若對方有保險並出險,保險公司會賠償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bsjimmy (BScorpion(蠍~))   2016-04-14 03:49:00
一般來說 保險酒駕會不理賠 但沒構成道交條例酒測值0.15的話可能就要看保險公司的內部規定了感覺有點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可能… 你可以反問承辦員警這樣是否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4-14 04:33:00
每場車禍都有人宣稱確認沒車是對方突然冒出來臺灣到處都有穿越空間的蟲洞呢……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6-04-14 05:18:00
你後面敘述的都跟車禍肇事責任比例沒關係,酒測0.06也在合格標準內但是如果駕駛是女生而她無照 你贏面還比較大男方確實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但是這算國家的權利受損所以追訴是國家 你頂多算是證人 沒有權益可以主張另外女方也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這件算是同一案兩個犯嫌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4-14 07:50:00
駕照無關責任 同登載不實 那是國家跟他的問題你們之間的問題只有一個 閃紅的你到底為什麼沒有看見閃黃的他
作者: bsjimmy (BScorpion(蠍~))   2016-04-14 13:39:00
回歸原點 在同樣是直行車的狀態下 閃紅的路權比閃黃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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