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事後扣假/薪算違法刑法142條嗎?

作者: Subaudition (弦外之音)   2016-01-26 12:43:55
版上的各位大大好
因為最近剛投票完, 我想請教一下刑法142條的問題~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
或其他投票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如果是事先同意事後扣假or扣薪(違反勞基法)也算"其他非法之方法"嗎?
因為可能會造成員工下次投票想投但又不想扣錢or扣假去投票
先感謝大家願意花時間看我的問題並幫忙解答~ 謝謝
作者: Afei (... )   2016-01-26 12:57:00
沒有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1-26 13:38:00
民事有,刑事無問題
作者: Jasy (傑西)   2016-01-26 19:00:00
違反勞基法第37條並負民事賠償責任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1-26 20:47:00
要達強暴脅迫類似情形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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