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關於詐欺之後的民事問題

作者: chickengoge (雞跑跑)   2016-01-23 16:38:26
先謝謝大家撥冗觀看指教 謝謝
事實經過:
小弟 (台北) 2014年2月17日因網路買賣轉帳交易15000元
對方 A (台南) 收錢之後失蹤不接電話,於是在3月14左右報警提告
後來才發現 我轉帳的帳戶是 B男 帳戶 (A之國中同學) B提出錢來交付A
當初出庭(台南)時 2014/12/18 A男已經因為詐欺案件被關中
當初在偵查庭,A答應出獄後馬上還錢 (2015/1/1出獄)
並且說B男不知情,一切皆是他個人行為
其間各式各樣轉帳失敗車禍住院手機沒電然後又被他拖了一年
因為法院考量到我住台北有點距離所以其間都沒傳我 只傳A出庭
A也一再告知庭上已轉帳 但是不知為何失敗
書記官大概也失去耐性了 在2016/1/18再度傳我 和A B出庭
並且告知我說如果要提出民事訴訟必須要在兩年內提出 (關於詐欺方面)
並且可以提出關於B男不當得利之類的民事
問題:
想請問一下 我如果在台北提民事訴訟
屆時開庭是會在台北或者台南呢? 我提告的對象是A或者B呢
時間上不是問題,唯一猶豫的點是台南的距離
麻煩各位專家們給點意見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