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特休權益

作者: gogge2 (Designer jack)   2016-01-23 17:46:15
各位版友好,我想請教勞工休假的問題
現況:
公司目前的制度是隔周休二日,單周休星期日 雙周休六日
員工4員,最資深的是我,但到職三年僅有特休1天(理應10天)
元旦和228、勞動節、國慶日都沒放假
只有放清明、端午、中秋和年假。
問題:
1希望有週休二日
2希望特休可以符合勞動基準法
元旦和勞動節、國慶日不算假日,也無加班費是否違法?
特休計算沒有照勞基法第38條計算,是否違法?
想把以上問題搞清楚,自己去跟老闆談判。
我該怎麼做才能爭取自身權益,還能全身而退
有更聰明的做法嗎?
先感謝熱心板友的回應指教及批評
作者: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16-01-23 23:24:00
我/1、228、勞動節、國慶日都算是休假,休假日徵得勞工同意上班應加倍發給工資。特休是勞工的權利,原則上主張就能休假。沒加班費違法沒錯。特休應該也要按照法條才合法。
作者: gogge2 (Designer jack)   2016-01-24 14:59:00
感謝回答
作者: mapleone (mapleone)   2016-01-24 17:25:00
勞基法施行細則24-2: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雇主一定要給特休,但如何排定休假日期則需協商。
作者: fashionjack (神奇傑克)   2016-01-26 07:51:00
吵這個沒意思,看老闆的年終夠不夠意思,是否值回票價.假如是做白工就換工作, 如果年終特大包則自行權衡.一般責任制的公司都是看年終.
作者: gogge2 (Designer jack)   2016-01-28 14:02:00
您說的有道理,去年年終+獎金是有破十萬假設我爭取到了,但年終變少甚至沒有了,好像也賠了但這樣法律根本是看心酸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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