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和解賠償問題

作者: dwuacoa63   2015-07-16 20:57:29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ㄧ個月前 約六月十號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轎車無受傷
我騎車 全身手腳挫傷 臉部三處挫傷 牙齒斷兩顆 手腳扭傷 無骨折有開診斷書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車險 保險公司也有跟我聯絡
和解後會賠償修車費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雙方互向 事發處在ㄧ彎路 雙向ㄧ線道 因為我向路邊有ㄧ臨停箱型車 因此我看不到前方
路況 減速過去時 發現對方要超他前面的機車
幾乎一半的汽車車身逆向跨雙黃線 我閃避不及 也無處可閃 直接正面撞上 我往前飛
六、問題:
因為我沒有骨折 所以大概休養ㄧ個月 公司缺人就叫我回去 但走路還是勉強
1.請問我能要求精神賠償金嗎? 因為沒骨折 但手腳關節處 及臉部嚴重挫傷 臉確定會留
疤痕 能夠的話大概合理範圍是多少?
2.我是在家休養 媽媽照顧 因為手腳都扭傷 傷後大概兩星期才能比較自己做些事情 能要
求這段期間的看護費嗎?
3.因為我斷的是真牙 門牙斷ㄧ半 另ㄧ顆磨損有缺口 那賠償是只能賠償補牙的費用嗎 還
是能請求ㄧ定賠償 因為畢竟我是真牙斷裂 如果只賠償後續補牙這樣 覺得不甘心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7-16 21:49:00
1可2可3.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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