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刑法227之一

作者: misakimisaki (misaki)   2015-06-15 19:17:35
刑法227之一條
與未滿14歲進行性行為
當事人因年幼無知時,
曾經與某位男性發生性關係,
但一直未與聲張,
直到其成年後才考慮訴諸法律途徑
由於事隔多年,除當事人自述外,
可從何種方向收集證據可證明有發生過?
或是進行測謊什麼的嗎?
不知道是否有類似相關案例呢?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6-15 19:29:00
快找律師。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6-15 19:43:00
除非對方承認,不然無解,先是就算證明有性行為也還要在證明發生時間...
作者: eddyjykk (eddyjykk)   2015-06-15 22:05:00
刑事追述期是幾年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6-16 03:51:00
要看是什麼時候的事 是刑法修正前還是修正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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