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關於職前訓須考核才給薪

作者: asabruce (阿薩布魯)   2015-06-15 14:00:50
事實經過:
我朋友在某家設計公司應徵工讀,對方於事前僅說,正式工作前須進行職前訓練,
(主要是工作上密切相關之軟體應用)
職前訓是以最低時薪進行計算。
實際上課後對方才告知,訓練完後要進行考核,若考核不過的話就不給付實習期
間工讀金,亦不予錄取。
問題:
請問這樣是否違反勞基法之規定?我印象中即使職前訓期間也要給薪
但不是很確定,想來跟大家請教一下。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6-15 14:08:00
違反,找勞工局;如果還沒去工作,建議不要去這種公司
作者: doremi8758   2015-06-15 18:42:00
訓練期也要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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