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租賃] 房客付了押金又不想租,要還押金嗎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5-01-18 23:22:11
※ 引述《imafuku ()》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最近家裡有一間透天屋要出租,有位房客看屋後說要租作為民宿使用,
: 當下就付了一萬元當定金,並口頭說日後簽約時會付六萬元當租屋押金
: 我媽也因此拒絕了前一天也說要租屋,但還未付定金的人
: 幾天後,他傳line說申請民宿的要求沒通過,所以他不租了。
: 隔天,他又傳line說申請通過了,所以他要繼續租,同時把六萬元匯進
: 我媽的戶頭。這天剛好又有人打電話來說要租房子,我媽說房子租出去
: 了所以又拒絕了一個人。
: 今天要簽約的時候,房客說他發現四樓好像有點漏水的問題,找人來抓
: 漏。
: (當初看房的時候他有問會不會漏水,因為這間房子很久沒人住了,
: 我媽是說以前她買的時候沒有,現在就不知道了)
: 結果不知道為什麼抓到隔壁人家家裡,然後說要從隔壁灌水
: (我不清楚抓漏要怎麼抓@@ 這是聽我爸媽口述給我的)
: 隔壁聽到很生氣,說我家不給你灌水。結果晚上房客就打電話來說:因為
: 隔壁不好相處所以不想租了。然後line傳來他的郵局帳號,要求我們把
: 錢還給他。
: 問題:
: 缺乏相關法律常識的我認為:定金是保障房東遇到這種反覆不定的房客用
: 的。
: 因為他的反覆害我媽失去兩個會租的人,這幾天的房子也為他保留了,感
: 覺沒有要把錢還給他的道理。
: 請問這種情況房客要求還錢是合理的嗎?房東可以不要還嗎?
: 謝謝大家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要看怎麼認定 到底是因為誰的責任而不能履行契約
對方會說你們沒弄好 你們會認為是他無理取鬧
最後就只好各自舉證 法官說了算
第 248 條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第 249 條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
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
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