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區權會修改規約都是管委會在主導

作者: aylao (iii)   2015-01-18 21:44:23
事實經過:
前幾天管委會在電梯牆上貼公告,說一月底要舉辦區權大會。等了幾天怎麼
都沒收到開會通知?去向物管索取後才拿到通知單、委託書、會議議程等資
料。
一看到會議議程就覺得不太對勁:
https://www.dropbox.com/s/iolxn5husd3io3c/1.JPG?dl=0
1.會議議題都是在「說明」,沒有看到任何提案和需要住戶表決的地方。請問是要去參加
住戶大會還是說明大會?
2.一千元的出席費是從住戶的管理費裡支出的,完全沒有經過住戶同意,可以
說發就發嗎?
3.住戶會前寫的提案單完全沒有納入會議議程討論哪!「有臨時動議的住戶請寫提案單,
會將於會議結束後彙整答覆之」,會前提案被當成臨時動議?那還要寫甚麼提案單開甚麼
區權會?
好,議程怪怪的就算了,再來看到開會通知:
https://www.dropbox.com/s/4lvr0rm3bviq628/2.JPG?dl=0
1.開會地點選在社區對面?在沒有保全控管門禁的情形下,我們怎麼知道來開會的人是不是
住戶本人?
2.「對決議事項應確實遵行不得異議」?所以以上的「說明」說完了就是決議嗎?
而且還可以限定住戶不能有異議?
接著打開管委會想要修訂的規約草案,差點讓人高血壓,其中選幾個比較嚴重的:
1.管委會委員得連選連任,沒有任期限制。
2.住戶如果跟管委會發生糾紛應先經過調解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逕行訴訟管
委會視為「重大事件」要求住戶搬離社區!
3.出席費一千元的規定看到了...就訂在新修的規約草案,可是不是這次開會就要發了嗎?
管委會那麼有信心規約能通過?看了規約草案最後一條:經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通過修訂
並自即日起實施。不需要任何過渡期間,馬上適用啊!
4.管理費超過二期未繳之住戶當選管委也要解除職務。
.......族繁不及備載,22條規約總共修了15條。
問題:
1.請問住戶如果對於區權大會的地點、議程、內容有意見,而管委會完全不理睬自行其道
,還有甚麼自救方法?
2.規約違反法律或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但是管委會若在當天派出一群拿著委託書的
「投票大隊」,或是用包裹式或限制住戶發言的手段強渡關山(這不是想太多,上次開會
就有發生過類似情形),等到未來住戶權益嚴重受損已經來不及了。有事先預防或是其
他的法律保障嗎?
敝社區的財務報表從管委會當選後到現在都出現帳目不清的情形,住戶要詳閱細節內容
向管委會索取財務資料都被拒絕,理由是「要證明必要性」、「不是利害關係人」...(這
些也訂在新規約草案裡了),現在開會又這樣子搞,除了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錢和人權
被侵害外,能循求那些法律救濟管道呢?(先說清楚行政機關甚麼1999、信箱都求助過了
,承辦人只會給一堆寫滿法條的公文,然後管委會還是自顧自做他們想做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5-01-18 23:28:00
你當下有沒有表示異議?有異議的話 可引用民法 請法院撤銷決議(如果有違法)
作者: aylao (iii)   2015-01-18 23:34:00
會議還沒有開,到時候一定會表示異議的可是如果照上次的情形,會議有限制發言時間、次數搞不好這次連發言機會都不給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5-01-18 23:40:00
技術問題 只能靠錄音錄影等方法處理了
作者: Ryan908 (Ryan)   2015-01-19 17:49:00
表決前, 要求清點人數, 大部份不會達通過門檻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優於區權會, 不給看財報明顯違法.
作者: aylao (iii)   2015-01-31 13:31:00
今天會開會結束……全部都多數通過……我們社區沒救了……提異議也都沒人贊成……這些居民真的太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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