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與丈夫結婚約六年不到
(以下簡稱a)
a丈夫是板模工 收入一直不固定
生小孩後經拮据
因此約三年前北上投靠岳家(做生意)
但約一年半前 a丈夫告知要回南部包工程 之後便與a分居兩地
這中間只給過三次兩萬
最後一次看小孩也是半年前
中間完全沒過問a母子生活費怎來
最後一次通電話是告知過年務必出席婆家年夜飯
a對於丈夫這種不負責任態度感覺灰心
提過離婚 但丈夫不願意
說還想靠小孩養老 建議a可以各自找伴 但是不離婚 也不要告知婆家這種情況 但是重大
節日需帶長孫出席
這樣的情況下a可以怎樣訴請離婚才有利?
不要扶養費甚至願意貼錢先生也不願意離婚
這樣下去浪a青春 小孩有這樣的爸爸未來也很可憐
想請問是否有建議處理的方向
謝謝各位費心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