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想離婚是否有構成條件

作者: cainwais (平行線)   2014-12-02 21:38:01
朋友與丈夫結婚約六年不到
(以下簡稱a)
a丈夫是板模工 收入一直不固定
生小孩後經拮据
因此約三年前北上投靠岳家(做生意)
但約一年半前 a丈夫告知要回南部包工程 之後便與a分居兩地
這中間只給過三次兩萬
最後一次看小孩也是半年前
中間完全沒過問a母子生活費怎來
最後一次通電話是告知過年務必出席婆家年夜飯
a對於丈夫這種不負責任態度感覺灰心
提過離婚 但丈夫不願意
說還想靠小孩養老 建議a可以各自找伴 但是不離婚 也不要告知婆家這種情況 但是重大
節日需帶長孫出席
這樣的情況下a可以怎樣訴請離婚才有利?
不要扶養費甚至願意貼錢先生也不願意離婚
這樣下去浪a青春 小孩有這樣的爸爸未來也很可憐
想請問是否有建議處理的方向
謝謝各位費心看完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4-12-02 21:46:00
請朋友找律師協助。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2-02 21:51:00
看誰要先告誰來履行同居義務吧是否要用未養家活口,也要看配偶收入是否足夠支應.另外,可以跟他講,就算離婚,也還是可以靠小孩養....但要是一直不拿錢回來養家,以後孩子可以告父親減少撫養費用,所以還是先弄清楚吧...而原PO並未說明為何朋友a不願意搬下去住的原因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12-02 22:18:00
搞不好有別的地方需要花錢才沒花在你朋友及小孩身上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4-12-03 11:04:00
同居義務(民1001) ->仍不同居 ->惡意遺棄 (民1052) ??這樣不知道時間需要多久...各自找伴不離婚 不知道能不能算是其他項重大事由 o_o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12-03 11:43:00
1052II重大事項 找律師指點一二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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