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被逆向行駛撞傷,嫌犯死不承認該怎麼辦?

作者: hnickyeh (nick)   2014-11-12 22:10:12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3/10/31 12:41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的媽媽腳踝被撞傷,有驗傷單,然而是小診所的驗傷單,
上面被蓋了一個章,寫著不可作為訴訟依據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我媽媽確認後面有監視器拍攝,因為怕剛買的是吃食材腐敗,就先回家冰冷藏,
並打電話告訴我,我就立刻帶我媽媽去警局報案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媽媽只有保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媽媽是在大賣場作商化(跑點巡視商品銷售及六日辦試吃的活動),
在星期五這天中午,我媽載著六日要試吃的食材正準備回家,就遇到這場車禍...
監視器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6YEklDgw48&feature=youtu.be
地點:中壢環中東路二段和龍岡路二段交界(中壢世界一水果行門口前方馬路)
google地圖(用ie或google chrome可直接看街景服務)
https://www.google.com.tw/maps/@24.9446508,121.2298416,3a,75y,259.36h,79.29t/data=!3m4!1e1!3m2!1sjNE9ukBXHxmsZiOLg1qQGg!2e0
時間:103/10/31 12:41
影片說明:在影片第19秒時,可看到右方逆向行駛藍色摩托車撞擊被害者後,使被害者往
左前方偏移,而肇事者加速逃逸,當時水果行員工都有聽到撞擊聲。
事發當時我媽媽的摩托車腳踏墊上,載有一個剛在賣場買好試吃食材的紙箱,
因此腳踝是朝向外側,而逆向行駛的車不偏不倚地撞到我媽媽的腳踝後,就加速逃逸
在撞擊後我媽媽因為疼痛停了下來,立刻回頭找尋逆向行駛的犯人車號,但因為嫌犯
加速逃逸而來不及確認車號,我媽媽只能先把車停在旁邊,
後來確定有監視器才先回家把商品卸下
在11/2警察先生說找到嫌犯了,
嫌犯先派出他弟弟跟我們談,從頭到尾一直說不可能是他哥哥撞到,
辯說:假使是他撞到,受傷部位應該是腳的外側,而不應該是在腳的內側(腳踝)。
我媽媽回他:因為當時車上有載一個裝有剛在賣場買好的商品,因此腳踝是朝向外側
後來又問說:那當時期在你左邊的車子是不是也應該叫來偵訊?
我媽媽說:我確定當時就是逆向行駛這台撞到!左邊的車還為了閃避,差點也撞到我
然後嫌犯弟弟他還嗆我媽媽為什麼當下沒有報警,要破壞車禍現場,事後報警是什麼心態?
我跟他說影片看得這麼明顯有撞到,你們還硬凹,那就不用和解了
嫌犯的弟弟就嗆:要告就去告!我們慢慢告!
接著他們又派出另外一個人想要找我們爭辯,
我媽媽說:你不是當事人,讓當事人來跟我說。
後來嫌犯來說:我很懶得跟你爭論這麼多,看是要賠你醫藥費還是什麼,我賠給你。
六、問題:
其實打從一開始我們也不指望他能賠給我們什麼,畢竟傷勢平時還算可以忍受,
只是當下無法久站,還有按壓會疼痛;而六日(11/1-11/2)這兩天也無法上班,請了假
然而看他們如此犯了錯還硬凹的態度
我們就不願意和他們和解,打算提告
警察先生說可告他們傷害,
我們也不在乎他賠給我們多少錢,
事實上即使是國家罰他錢而不是補償我們也沒關係,
只是希望讓這囂張的小孩付出該付出的代價
請問後續我應該怎麼作呢?拜託各位前輩指點,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11-12 22:14:00
肇逃恭喜他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1-12 22:26:00
跟警察表示要告過失傷害 拿監視器影片給警察說對方有肇事逃逸 之後大概沒你多少事了 交給國家處理如果想要對方賠你錢的話 再提附帶民事賠償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11-12 22:52:00
當然要自己處理,警察是當事人,可以說明?談和解?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1-12 23:31:00
要告傷害一定要你 或你的委任律師出庭肇事逃逸方面就是國家跟她處理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11-13 00:10:00
肇事逃逸一年起跳,對方有得受了...不過建議原PO將資料帶著,面見律師討論一下會更有把握,畢竟你們第一時間沒有報案,這部份容易有爭執...
作者: ganbaday (低調)   2014-11-13 05:29:00
對方光車禍時不留下來查看就已經死定了 還敢這麼大聲...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11-13 09:40:00
不懂法律就請專業的律師幫你們,專業不是假的,別因小失大不過本件看起來不需要啦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11-13 13:15:00
不會誣告,畢竟對方違規逆向與肇逃都有影像證據又不是你們造假誣賴他的....況且誣告不容易成立
作者: hnickyeh (nick)   2014-11-13 16:06:00
感謝niceshotse大的提醒,這樣我們就放心了
作者: gami (啊啊)   2014-11-14 10:26:00
找個懂法律的朋友幫你處理就好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1-15 14:54:00
肇逃成立你方硬不和解對方進去蹲一陣子機會很大 XD比單純過失傷害幾乎一定能不進去容易達成多了
作者: hnickyeh (nick)   2014-11-17 09:04:00
原來如此,感謝depravity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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