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請教少年事件處理程序

作者: philippa281 (龍貓)   2014-08-17 23:37:28
事實經過:
約莫兩到三週前,我在圖書館自修室午休起來後發現找不到手機,發現手機不見後馬上報
案並且拿了三聯單調到監視器畫面,確定為坐我對面的男生趁我睡著時偷走我的手機,之
後我再度通知員警改遺失物案件為竊盜,並且作了筆錄。
幾天前承辦員警通知我已經找到了竊嫌,是未滿十八歲的高中生,並且告知我那名高中生
承認偷了手機,並表示發現手機不能用後將它丟進了垃圾車,也就是我再也拿不回來我原
來的手機了,於是我只好再買了一隻新的。稍早再度打電話給承辦警員問他能不能給我該
高中生的資料、打算對他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警員告訴我因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關係
,所以不能給我。我問他現在事情的進度到哪,他說因為那名高中生不是現行犯,所以是
函辦(?)處理,似乎在等待少年法庭傳去?(這部分我聽不太懂)
問題:
想請問的是,我有機會對該名高中生與其法定代理人請求損害賠償嗎?就我印象中未滿十
八歲的少年應該會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而不是一般的刑事程序,而我不確定有沒有機
會在少年事件程序中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所以才會問警員能不能給我資料,我自己走民事
程序。我對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印象只有很保護少年、程序對外不公開而已,並不清楚我會
不會在該名高中生被少年法庭傳去時受到通知,或是有沒有辦法透過合法的管道得到該名
少年的資料以對他提起訴訟。希望板上各位先進能替我解答少年事件處理的程序,以及接
下來我能做什麼以確保我的損失能夠得到填補。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18 00:13:00
根據我的經驗,承辦法官會傳喚你,可到庭陳述你的意見我的手機在4月20日被偷,兩天後就抓到竊嫌,也是未成年等到第一次開庭,已經是6月中的事情了開完庭,你就會收到相關資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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