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被同事丟盤子受傷之後 主管都沒有處理

作者: c710 (c710)   2014-08-17 23:00:15
事實經過:
家裡親戚A,跟主廚B,因為工作上的因素,B覺得A出餐慢叫他不理甚麼的,一時
對A大吼大叫,A也只有嗯嗯是是好,A並回覆說有時候不是不理B是不知道叫他,
B就拿起盤子往A丟,B並作勢要拿垃圾桶往A頭上蓋,B並叫A出去,A出去後發現
褲子被碎盤子割破,並且流血,隔天有去驗傷,公司主管說願意安排B公開在主管
面前向A道歉,並且調換職務,但公開道歉離事發已經一個禮拜,都沒有舉行,
A想離職並且拿非自願離職書主管也不願意給。
事發當下廚房只有三個人,A、B,跟一個B比較好但是事發當天是最後一天的C
也就是說只有物證還在,但是走出去有人看到A受傷
問題:
1.請問A還可以告B傷害嗎?算是職業傷害嗎?還是可以告傷害罪?
2.請問這樣子可以申請到非自願離職書嗎?是不是也要跟勞工局申訴?
3.這樣子的情況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我想這個應該很難)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8-17 23:02:00
AB順序對嗎?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17 23:07:00
1.當然可以,屬故意傷害罪2.可跟勞工局申訴, 3.屬民事求償....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8-17 23:08:00
廚房裡位階最高的是主廚B嗎?把他視為雇主代理人,依勞基法14I(2)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然後依第十七條要求雇主支付資遣費吧~記得要存信通知,但是記得要交接乾淨免得被陷害...當然,行使之前要先確定本身是否是個好咖~逼太緊會有某一程度的反撲不過,因為A已經提離職,可能公司會已提離職凹A吧在做這些動作前記得要蒐集好證據,比如B有承認他丟盤子,辱罵A,或者可以證明A的傷害結果和B行為有因果關係...A本身的人品你也要觀察下,有時候啦當事人的記憶會跟實際狀況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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