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被撞又遇到態度極差又不處理的駕駛

作者: blessedness (rere)   2014-06-17 13:04:12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06.09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有多處擦傷,且懷孕初期
有急診開診斷證明
肇事者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已報警無破壞現場,因醫生說最好在家休養幾天,所以明天才要去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只有機車強制險
對方開車保險未知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上下班途中騎機車停紅燈時(靜止狀態,但我有超過白線),遭右側垂直車道左轉的
駕駛撞傷
六、問題:
人無大礙但腳上與屁股有幾次擦傷,因又懷孕初期,所以要求救護車送醫
目前人休養中,醫生也建議在家安胎幾天
但事主非車主,原本說要保險出險理賠,後來又說不要,要私底下解決
因為車子壞的蠻嚴重的,修理費用需一萬多塊
昨日肇事者去機車行看了車子及維修報價後,就說機車行報太貴,還凹說我們不用
換的也要換(我們都不怕他去機車行問及看機車況狀了,完全都是實報!!)
所以他不處理,態度非常的差,一副流氓口氣,還嗆跟家人說法院見
(我真的不曉得他可以告我什麼)
所以家人也直接回他說『好,法院見』
對方還說他吃飽等我們,所以我想跟肇事者應該也沒什麼好談的了
對於我們受傷與車子損壞的部份,是否就直接提出過失傷害與民事賠償?
這段時間心情一直很不好,擔心小孩問題及傷口的不適,醫生說我已有創傷症後群證狀
也不想獅子大開口的要求,原想車損,跟醫藥及無法上班薪資,只想三萬塊就和解
結果才機車修理一萬多塊對方就這種態度,真的讓人很不高興
請問是否做筆錄時同時提出告訴?
另外因肇事主非車主,這樣車主有連代責任嗎?
因為沒遇過這種問題,所以上來求大家幫忙,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6-17 13:15:00
對方都說法院見了,就提告吧...其他的就不用想太多,先好好安胎再說
作者: jijung (OOXX)   2014-06-18 21:26:00
先養好身體,你有六個月時間內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可以找警察局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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