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符合申訴程序的申訴能拒絕受理嗎?

作者: shangyu (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   2014-12-31 20:44:11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引述《shangyu (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之銘言:
: 乍看之下是沒錯,好像沒說申訴一定要被受理。
: 但是看看任何一個看板製訂的板規。
: 假設有個看板的板規規定"發文未滿100字,刪文處理"
: 它也不會特地標註"違反者必定處理"對吧?
: 相反的,若有字數不足的文章,板主卻沒刪文處理,是會成為"板主失職"。
: 同理,站規明定可以申訴的情況,申訴卻能不受理。
: 那這樣豈不是"站方管理者失職"嗎?
: 就像當兵時可以打1985申訴,結果竟然還會有"申訴不一定受理"這種可能性。
: 那1985專線不就有名無實?
: 如果這樣說的通的話,那管理者不就可以大方的放著所有申訴不管了嗎?
: 反正站規也沒規定"一定要受理",這樣太不合理了。
舉例有些不適合的地方,更詳細的說明個人的想法
「發文必需滿 100 字」← 這是目前站規的情況,要求使用者要滿足
但是並沒有詳細的處理細則
「發文未滿100字,刪文處理」← 有明顯的罰則,也就是未滿 100 字
的文章必需刪除。
目前站規的部份,只有指出使用者不滿判決等結果,可以遵尋的申訴
方式。也就是版主→小組長→群組長→站長這個程序。
當然,版主的部份或許有版規可以處理;
小組或許有小組規可以處理;
群組或許有群組規可以處理;
但是,最後一層的 BoardCourt 並沒有相關的處理細則。例如,什麼情
況才算是群組長怠職,也不存在相關處理方式或者罰則。也就是說,假
使群組長真的怠職,其實也不算是違反站規。所以,可以說是已經處理
,因為不違反站規。但也可以說未處理,因為並沒有解決任何問題。
註:版規,小組規,群組規用可能兩個字,是因為並沒有要求一定要訂
立。
: 請問這是什麼事件?
: 最後結果呢?站方有增加什麼細則嗎?
跳過不回答。有興趣請回 SYSOP 版翻過去文章,因為不清楚的話,
可能被個人的主觀想法影響。
: 我意思是,在站規14所說的"非依本規則所定程序"<=這個理由以外的理由。
: 就成了"其他理由"或"隨意理由"。
這剛好回應前面提到的,因為沒有施行細則,所以其他理由並不違反到
站規。站方並沒有明確規範群組長及站長應該多久回應,或者未回應的
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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