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設計專利的權利範圍

作者: patentable (可專利)   2019-01-07 21:46:37
版上的前輩大家好
最近在思考設計專利的問題,與虛線有關
比較兩個GUI設計
1.以虛線表示不主張的文字、數字
https://i.imgur.com/AqkKIQY.jpg
2. 以挖空表示不主張的文字、圖像
https://i.imgur.com/ezl3NYX.jpg
同樣都有表示不主張設計的部份,用虛線跟挖空表示,權利範圍有何不同呢
我自己的理解是,以虛線表示時,代表虛線的東西可以改變,但不能沒東西
如果是以挖空表示時,無論裡面有沒有東西,都在主張的權利範圍內
不曉得這樣的理解是否有誤
謝謝大家了!
作者: PowerWave (-----------------------)   2019-01-08 11:09:00
第一個理解對 第二個理解相反虛線不主張的部分是表示其與實線主張部分的大小 位置分佈關係挖空(無虛線)表示沒東西在那邊 所以權利只涵蓋到裡面空的態樣
作者: patentable (可專利)   2019-01-08 21:21:00
謝謝回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