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師考試規則第六條、第九條修正草案公告

作者: lili   2016-04-08 10:44:27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5&menu_id=317&news_id=2475
昨天晚上發現時,無法用手機PO文,
表達意見的時間已經結束了,不知道草案會不會通過,並在今年施行?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4-08 11:08:00
要在今年實施的話 這個月就要通過了吧?
作者: khdo (生活!生活?生活‧‧‧)   2016-04-08 11:15:00
任何人得於105年4月7日前(略)向本部專技考試司表示意見今年不知道有沒有機會...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6-04-08 11:37:00
終於把普物普化刪了 QAQ六十分錄取 超過六十分未及16% 往下補滿到16%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4-08 11:47:00
p大要磨拳擦掌了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6-04-08 13:07:00
這…基設改工設 感覺會難上不少?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6-04-08 13:27:00
簡單摘要 刪普物化 錄取率 16% 起跳 基設改名工設
作者: PowerWave (-----------------------)   2016-04-08 14:36:00
之前參與討論的各單位不是還很堅持那些老古板觀念嗎?怎麼突然佛心來了肯刪普物普化啦?不過還是留了個專業理工科目 要改就乾脆點啊~~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4-08 14:58:00
王美花的意思是 六選一跟實務 對理工科系有利 所以不需要物化六選一應該不會刪 除非限定理工人考
作者: narvis (Narvis The Cloud)   2016-04-08 18:58:00
本次修正沒有資格限制,理工人即將被法律人殺爆。同為理工人,俯首默哀。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6-04-08 19:28:00
樓上 律師牌好用 還是專利師牌?? 你先想想清楚吧想事情的時候 切忌落入"世界都是繞著我轉"的迷思如果你是一個被民法 刑法 折磨了四年 然後智財法(還不是專利法呦) 只是被當成配菜的法律人你會想考一張泛用型(所以專利師牌可以做的 都能做)的律師牌....還是一張用途被侷限的專用型(專利申請為主 想打專利訴訟要看法官心情)的專利師牌說真的 不要太一廂情願惹...
作者: narvis (Narvis The Cloud)   2016-04-08 19:52:00
不論哪個好用,一次擁有兩張牌最好用倘若如同你說的,當成配菜,配菜照樣吃乾抹淨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6-04-08 19:57:00
所以一直以來會來考專利師的法律人 比例非常低每年也佔不到多少名額 何來殺爆的說法????
作者: narvis (Narvis The Cloud)   2016-04-08 20:00:00
那不就是因為普物普化和專業科目的存在嗎...身在保護傘下還嫌棄保護傘...不知所以...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6-04-08 20:02:00
法律人要贏 也是在法科與英文(四科)差個普物化就殺爆?
作者: narvis (Narvis The Cloud)   2016-04-08 20:02:00
如果資格或學分加以限制,自然可以去除保護傘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6-04-08 20:04:00
嘆~~~如果擲骰子(笑) 也能當成保護傘 這傘也太破爛用專業考科 跟普物化當保護傘 只是讓更多新手考上然後一堆有牌 不太懂實務的專利師出現.....這才是專利師考試的現況..根本不是被法律人殺爆的問提與其擔心法律人殺爆 不如先爭取專利師專職代理更實際
作者: narvis (Narvis The Cloud)   2016-04-08 20:11:00
請問哪國專利師考試沒有理工資格限制?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6-04-08 20:14:00
ㄟ都...你的問題 我在北美智權報 已經發過三四篇文在鞭了 不要流彈亂射 誤傷友軍好嗎\現在的問題 在"被法律人殺爆"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
作者: abc12812   2016-04-08 20:17:00
新手專利師跟不懂實務有何關聯? 空有多年經驗 連基本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6-04-08 20:17:00
法律人對專利師根本興趣缺缺 不要自爽好嗎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6-04-08 20:21:00
呵呵呵 所以這就回到根本問題了 專利師考試
作者: narvis (Narvis The Cloud)   2016-04-08 20:21:00
我20:02的最後論述已明確且充分揭露我的立場
作者: abc12812   2016-04-08 20:23:00
董實務熟法條會血案 會考不過? 愛因斯坦會考不過近物?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6-04-08 20:24:00
所以 n大 我的問題在根本沒有"法律人殺爆"這件事而不是應該"限理工人"這件事
作者: narvis (Narvis The Cloud)   2016-04-08 20:25:00
懂實務卻不懂念書?難以想像。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6-04-08 20:26:00
a大 你確定愛因斯坦在"發表相對論時"考得過近物????那是你們太年輕 離學校還不遠 等你工作10年後你們就會有體會了 年紀真的是很現實的(特別是有家累)所以 我對於有資歷還回頭念書考試的人 充滿敬意
作者: patentpong (ya)   2016-04-08 20:52:00
有一屆考上的專利年資平均是七年,這種年資應算是懂實務?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6-04-08 21:05:00
樓上資料從何而來??? 我很有興趣.....考選部公布的數據 只有年紀 而且是用五歲 作一個區間這非常粗糙 只能看出大概的趨勢
作者: patentpong (ya)   2016-04-08 21:12:00
受訓時老師講的,還有及格者有近一半是台大畢業
作者: fermion (fermion)   2016-04-08 21:21:00
公告後僅七日供公眾表示意見,這符合行政程序法嗎?試申論之
作者: vendor (這是我用生命畫的魂)   2016-04-09 10:33:00
不只是法律系,而是其他文組的人都很好侵蝕理工人的飯碗,唉
作者: PowerWave (-----------------------)   2016-04-09 12:09:00
嗚~如果是想有利於理工人,我寧願拿掉六選一普物普化相對還比較簡單啊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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