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何決定獨立項的範圍?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4-07-15 15:15:36
※ 引述《conner (conner)》之銘言:
: 第一實施例為A+B,
: 第二實施例為A+B+C,
: B有不同情況所以還有B1和B2,
: 第一實施例用B1時不需要C,第二實施例一定要有C.
: 請求項可以寫為A+B為獨立項,然後再將C和B1和B2放入附屬項嗎?
: 還是獨立項一定要是A+B+C?
: 請各位前輩指教。
用ABC討論案子,會因每個案子及其組成單元都不樣,不一定適合
我建議你先看看這個案子是否能從寫稿基本功"定義"下手
改一下
變成新B2=B21(你原來定義的B2)+B22(你原來定義的C)
把新B2視為一個組合單元,
讓B能夠同時符合B1的上位,也符合新B2(舊B2+舊C)的上位
1.一種oo,至少包括:A+B
2.如請求項1所述之oo,其中B...<=定義B1。
3.如請求項1所述之oo,其中B...<=定義B2為B21+B22。
參考看看
作者: conner (conner)   2014-07-15 15:54:00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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