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何決定獨立項的範圍?

作者: conner (conner)   2014-07-13 18:20:25
第一實施例為A+B,
第二實施例為A+B+C,
B有不同情況所以還有B1和B2,
第一實施例用B1時不需要C,第二實施例一定要有C.
請求項可以寫為A+B為獨立項,然後再將C和B1和B2放入附屬項嗎?
還是獨立項一定要是A+B+C?
請各位前輩指教。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07-13 18:38:00
除非穩被核駁 不然通常都是寫A+B當獨立項吧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4-07-13 18:45:00
問的應該是單一性?若A+B非習知,則以A+B為獨立項是沒問題
作者: conner (conner)   2014-07-13 18:45:00
我是擔心會不會審核委員會不會用第二實施例來要求限縮到附屬項?然後假設獨立項A+B有通過,專利公告後會不會被人以第二實施例來將專利範圍限縮至附屬項?也就是透過舉發方式來將限縮專利的權利。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07-13 18:48:00
你也可以寫成兩個獨立項 分開處理
作者: conner (conner)   2014-07-13 18:49:00
A+B確定非習知。不太想寫成兩個獨立項,因為怕有人可以想出第二實施例不需要C的方法,雖然我目前沒想出。所以各位的意見是?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4-07-15 15:24:00
第二實施利不需要C 你想不出來 當然不能給你壟斷啊你可以綁住你能掌握的部分 超過的是別人應得的看誰能克服 當然就是誰去取得專利權囉
作者: column (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2014-07-18 15:53:00
應該先確認B是否為B1和B2之上位,若是獨立項A+B於實施例再揭露B1及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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