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客戶申請新型專利權

作者: emilie1029 (一生一世一雙人)   2014-05-06 23:39:34
有一件事情要請教大家,
最近我們公司的產品(機台)準備申請新型專利權,
不過,最近我們上網瀏覽專利局已公告之新型專利時,
發現我們的客戶已經將我們所販售的產品先行申請新型專利權。
而該產品是由我們公司所設計研發生產的,只是目前尚未申請專利。
而且公告上書寫的新型創作人為對方公司的一名員工
問題是對方公司是向我們公司購買該產品,
而該產品早在他們申請專利前就已經編制在我們公司的型錄上,
請問:
1.能夠提出舉發,或是撤銷對方專利權,表明該產品是我們公司的設計嗎?
畢竟對方公司申請專利權的用意在於限制我們公司替對方公司的同業生產。
2.是否能繼續申請該商品的專利權呢?
3.是否會影響第二代產品的新型專利權申請?
因為對方公司的專利範圍有涉及到產品設置的地點以及架設。
4.專利範圍重複是否會有影響?
畢竟主要構造是相同的,我們是部分組件變更和功能效能的提升。
請各位能幫忙,拜託!
非常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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