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tt888 (op)
2018-04-29 09:42:281.媒體來源:吳茂昆:諮詢小組指管兼職違法 不能再選
2.完整新聞標題:cna
3.完整新聞內文:
教育部昨天駁回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的遴選結果後,部長吳茂昆今晚重申,管中閔兼職違
法,台大遴選會沒詳細檢視候選人資格,違背自訂規範,且諮詢小組已提管中閔不能參選
的法律意見,「相信遴選委員會已經看到,也會尊重」。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昨晚召開記者會,以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為由,駁
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等同教育部駁回管中閔的聘任。記者會上除提供文字說明外,也提
供一份諮詢小組的法律研析意見作為「附件二」供媒體參考。
「附件二」的結論指出,台大校長有重大公共利益性質,管中閔違法兼職在前,又未揭露
與遴選委員間的利害關係在後,「應非能勝任立於執牛耳地位之台大校長」,具體主張台
大應重新辦理遴選程序,且管中閔違法事證明確,依法不得再參加遴選。
不過,林騰蛟在記者會上及後續受訪時強調,教育部並未完全採納諮詢小組這份法律研析
意見,並說校長候選人的資格應由遴選委員會認定,如果認為符合資格,就能和其他候選
人一同參與後續的遴選程序。
吳茂昆事後接受媒體聯訪進一步解釋,從法律觀點來看,管中閔在遴選過程中未揭露兼職
,違反台大自訂的規則,「用白話講,是偷跑了,當然不合法。」但教育部基於尊重「大
學自治」,希望由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去審議候選人的資格,如果發現違法、不適法的地
方,就應排除該位人選的資格。
吳茂昆今天晚間再度透過教育部幕僚單位轉達文字說明指出,跨部會諮詢小組意見明確指
出管中閔在台灣大哥大兼職違法,遴選會沒有詳細檢視候選人資格,違背自己訂定的規範
,背離學術誠信的準則。
吳茂昆重申,管中閔是否能再參選,還是要回到台大遴選會,進行實質審查後決定,但諮
詢小組已提出管中閔不能選的法律意見,「相信遴選委員會已經看到,也會尊重」。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4280247-1.aspx
備註:
看來管是不可能當校長了
恭喜弱水跟其他侯選人
作者:
Toeic1000 (鄉民多益都1000)
2018-04-29 09:45:00以後遴選規定要加一條檢視台灣價值的測驗
作者: ccydt (好) 2018-04-29 09:45:00
名字打錯zzz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8-04-29 09:50:00我實在很訝異台大怎麼能夠接受這種事情
作者: mumumama84 (no) 2018-04-29 09:53:00
很訝異以前那些高喊反威權的知識份子這次都默不吭聲
作者: RicoAndy (安爺) 2018-04-29 09:55:00
順便解散遴選委員會
作者:
kria5304 (XenoMegaREENovaSaga)
2018-04-29 10:22:00干所以到底違什麼法 我一直看不懂啊 誰來給我解釋解釋?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8-04-29 10:32:00台灣價值不夠 請儲值加點
作者:
PJEZ (PJ)
2018-04-29 10:33:00吳茂昆這個老賊的說話 大家可以注意 拔管都不是他決策的
知識份子表示潑漆才是挑戰威權,不自由毋寧死,換下管中閔也是挑戰威權,反正藍的都是黨國遺毒應該全部銷毀
作者: mrpolite (禮貌小生) 2018-04-29 13:00:00
轉眼都變諮詢小組的錯 跨部小組成員又不公開 很會
作者:
PJEZ (PJ)
2018-04-29 14:15:00最討厭黑箱的國昌老師呢 該出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