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諮詢小組認定管中閔違法兼職 依法不得再

作者: taxuan   2018-04-27 23:05:05
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諮詢小組認定管中閔違法兼職 依法不得再參加遴選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吳柏軒、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針對台灣大學新任校長案的爭議,因涉及許多資訊揭露、利益迴避、學術倫理及赴中兼職等問題,層面涉及過廣,4月初組織跨部會諮詢專業小組,今晚也公布結論,認定管中閔在台灣大哥大獨董是違法兼職,事證明確,依法不得參加遴選。
跨部會諮詢專業小組更進一步認定,管中閔在台大同意之前,就已兼任台哥大獨董、審計委員和薪資報酬委員,違法事證明確。(資料照)
跨部會諮詢專業小組更進一步認定,管中閔在台大同意之前,就已兼任台哥大獨董、審計委員和薪資報酬委員,違法事證明確。(資料照)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今晚宣布,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遴選案,要求重啟8名候選人的資格審定,再走一次校務會議代表推薦、遴選委員投票等,並聲稱,管中閔是否能夠參選台大校長,要台大重新檢視其積極資格與消極資格,並未說管不能繼續參選。
然而管中閔被指涉擔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與台大遴選委員之一的蔡明興(台灣大副董事長)彼此間有法律及經濟上的利益衝突,但卻因該項資訊未在遴選過程中揭露,導致後續衍生諸多爭端;教育部召開跨部會諮詢專業小組,釐清爭議。
教育部今晚也公布日前召開2次跨部會諮詢會議的結論,其中有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案的法律研析意見,首先引法條來強調教育部對台大校長案有適法性監督;隨後認定台大校長遴選中「副董選獨董」,是具有特殊利害關係的事實存在,造成其他被推薦人形成不公平的競爭,顯失公正。
跨部會諮詢專業小組更進一步認定,管中閔在台大同意之前,就已兼任台哥大獨董、審計委員和薪資報酬委員,違法事證明確,具有教育和倫理相關行為的違失,更與台大校長遴選的時空很接近,認定這次的情節重大,不具校長的適格性,建議教育部不予同意管的聘任案,以求慎重,台大應重新辦理遴選程序,且管的違法兼職既然以事證明確,依法自不得再參加遴選。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09096
5.備註:
還是給文學院的陳弱水當吧
作者: teddy4461 (維尼是肥宅)   2017-04-27 23:05:00
直接不讓你選,可以,這很DPP
作者: soniccsie (心機)   2018-04-27 23:08:00
文學院……學校沒人了嗎?
作者: jjoonnyy (jojo)   2018-04-27 23:08:00
不能再選 似乎是假新聞
作者: newsboy3423 (送報生)   2018-04-27 23:09:00
陳銘憲>>>>>>>>>>>>>陳弱水
作者: soniccsie (心機)   2018-04-27 23:09:00
黨報不意外
作者: tom282f3 (學妹戰士)   2018-04-27 23:09:00
感謝偉大的台灣共產黨教我們選舉就是讓不想選上的人不能選 讓想選上的人參加就好了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8-04-27 23:22:00
說管違法要不要先下行政處分違法兼任可是得處分不是在其他程序中說說啊
作者: jsstarlight (飛往藍天)   2018-04-27 23:28:00
文院有什麼好酸?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作者: beyondthee (inside)   2018-04-27 23:34:00
憑啥 吃屎吧
作者: sinana ( )   2018-04-27 23:40:00
垃圾政府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8-04-27 23:45:00
就算這事違法,也是行政罰程度而已,遴選辦法沒規定不能選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8-04-27 23:49:00
依法不得擔任獨董,但盜用學校專利並成為美企董事是合法的
作者: wujinxi26 (別人家的孩子)   2018-04-28 01:26:00
垃圾狗進黨真是夠有種多少前校長是不是氣得減壽
作者: j4y4wu3   2018-04-28 01:33:00
陳弱水啥咖
作者: teras (Tera)   2018-04-28 10:28:00
抗議啦!!板主疑似因為政治不正確而水桶我QQhttps://www.ptt.cc/bbs/NTU/M.1524881477.A.03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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