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IIIXXI (XIIIXXI)
2021-06-24 15:12:52課程名稱︰行政救濟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林明昕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院
考試日期(年月日)︰2021 06 24
考試時限(分鐘):120
試題 :
考題:(合計100分)
一、A市政府文化局為管理街頭藝人表演,訂定《A市政府街頭藝人展演活動管理辦法》。系
爭辦法規定,街頭藝人必須取得文化局之展演許可後,始得於A市內之公共空間表演。甲、
乙、丙三人均有意於A市從事街頭表演,但卻分別面臨以下情形:(60分)
(一)甲申請展演許可,惟文化局以系爭辦法第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
應駁回其申請:…四、展演內容涉及宗教或政治活動」為由,駁回甲之申請。甲認為,其申
請並無上述情形,文化局依法應核發許可。
(二)乙亦申請展演許可,惟文化局同樣執上述理由駁回乙之申請。乙雖不爭執其展演內容
確有上述情形,但仍希望取得展演許可。故主張,系爭辦法第4條第4款所定之要件侵害人民
信仰及言論自由,違憲;倘無此款規定,其申請即符合系爭辦法所定之其他要件,而可順利
取得展演許可。
(三)丙雖同樣有意於A市從事街頭表演,然其認為,系爭辦法採許可制之管制已違反比例
原則;故希望能在無須取得展演許可之情形下,亦得於A市從事街頭表演。
試問:
(一)甲、乙、丙如均欲提起行政訴訟尋求救濟,則應分別選擇何種訴訟類型,始能達其目
的?(30分)
(二)乙提起行政訴訟後,法院如亦認為系爭辦法第4條第4款所定之要件違憲時,依憲法訴
訟法施行後之法制,法院在訴訟中應如何處理此一系爭辦法是否違憲的問題,並進而審判乙
之請求有無理由?(20分)
(三)丙提起行政訴訟後,法院如完全不處理系爭辦法是否違憲之問題,而逕以系爭辦法為
據判丙敗訴,依施行後之憲法訴訟法,丙如何透過憲法訴訟尋求救濟?(10分)
二、行政訴訟法第42條採「得」參加,而非「應」參加之立法例。這種規定模式雖有爭議,
但是否必然對有適用該條規定參加訴訟可能之第三人造成限制,而不當影響其參加權?(20
分)
三、請回答下列有關暫時權利保護之問題:(20分)
(一)某甲遭A機關課以鉅額稅款,遂聲請暫時權利保護,以避免其因必須先繳納稅款,而
有致破產之虞。針對甲之情形,哪種類型之暫時權利保護始為正確?(10分)
(二)某乙申請建造執照獲准;鄰人丙不服,進而提起行政爭訟。此際,丙如同時申(聲)
請停止執行作為暫時權利保護時,受理之訴願機關或法院得否以該建造執照處分「不能執行
」為由,駁回丙之申(聲)請?(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