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9-2 許恒達 刑法分則 期末作業

作者: CHRyan0127 (萊恩CH)   2021-06-24 15:03:22
課程名稱︰刑法分則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許恒達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21/06/24
考試時限(分鐘):300分鐘
試題 :
#答題除引用相關之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意見。
一、
甲為乙的債權人,因乙欠甲賭債 100 萬,而到乙家大門口前討債,未料乙避不見面,甲很
生氣,無意發現乙家門前停放的新購汽車很不錯,該車市價約當 100 萬元,甲遂起意取得
並以之抵債,甲先傳 line 給乙,告知他決定拿走汽車抵債,接著試著打開汽車大門,未
料此時乙突然回家,在大門口發現甲的行為,乙立即告知甲,他拒絕用車子抵債,但也強
調自己現在沒錢還甲,甲聽了非常生氣,決心把車子開走,但乙立即上前出手阻止,甲心
想我現在走就什麼也拿不到了,立即把乙打了一頓之後,把車子開走。開走車子之後,甲
把車子送給其不知情的女友丁作為生日禮物,並交付給丁,未料二個月後,甲、丁吵架分
手,丁分手後又把車子轉賣給明知前述甲取得車子過程的兩人共同好友戊,並交付車子給
戊,某日亦明知上述事件的戊之弟弟己,向戊借用車子,開車出門採購物品,戊欣然同意
,未料己在路上臨停時,被警察發現該車有問題,予以攔停而全案曝光。請問甲、戊、己
的刑責為何?(40 分)
二、
甲看到乙使用一般悠遊卡,心想要趁乙不注意時取得該卡片,以之盜刷買飲料,刷完後再
返還給乙。甲先小心翼翼從乙的皮包中取走悠遊卡,接著跑去便利商店買 3 瓶飲料,甲並
告知店員丙將使用悠遊卡結帳,接著依丙指示將悠遊卡放在特定讀卡機上方結帳交易共150
元,未料丙告知甲裡面的餘額只有 120 元,甲摸了摸口袋,發現只有 50 元銅板一枚,本
想加值30元就好,但疫情期間覺得麻煩,就把 50 元銅板給丙,再告訴丙:「直接加值50
元吧」,丙先幫甲加值 50 元,再扣款 150 元,最後將餘額 20 元的悠遊卡還給甲,甲原
本要還乙,但想了想裡面還有自己另外儲值的錢,決定將卡片據為己有,不再還乙。請問
甲的刑責為何?(30 分)
三、
甲在路上開車經過時,突然看到仇人乙因為自己不小心,摔進大馬路邊山溝中且已昏迷,
甲心想終於遇到你啦,心裡決定要給乙一點顏色瞧瞧,甲接著把昏迷不醒人事的乙從大馬
路邊,一路用車子載到偏僻的產業道路邊,再把乙丟入該處山溝中,隨即離開。第二天早
上,甲再次回到原處,發現乙居然還活著,而且已經醒了,但身體極度不適無法自行離開
現場,甲隨即對乙說:「你現在走不了,如果不給我 100 萬,我就不救你」,乙非常生氣
,但顧念如果甲不救自己,恐怕有生命危險,因此決定騙甲,乙遂告知甲:「100 萬太多
,60 萬可以」,甲乃同意,甲遂開車載乙下山,並送乙至醫院,甲隨即要求乙付錢,未料
乙暗中請護理師協助報警,甲當場被逮捕。請問甲刑責為何?(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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