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61 劉明生 民事訴訟法 期中考

作者: chiangfire (Septentrion)   2017-11-14 14:31:39
課程名稱:民事訴訟法(一)
課程性質:群修
課程範圍:
開課教師:劉明生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7/11/14
考試時限(Mins):10:10~12:00
附註:考試時可參考未附判解之法條。
試題本文:
一、試說明辯論主義第一命題與第二命題之內容,並分析在上述兩項內容方面與對立型協
同主義之差異性何在(30%)?
二、買受人甲因出賣人乙於民國106年5月10日交付之A貨物有重大瑕疵,且乙故意不告知該
瑕疵存在,導致其受有財產上損害新台幣(下同)800萬元。甲因而向法院訴請乙賠償因
買賣標的物瑕疵所生之損害。甲於訴狀中記載上述原因事實,及其可依民法第360條之
規定請求損害賠償,法院認為民法第360條故意不告知瑕疵之要件不符,此種情形法院
可否直接判決甲敗訴?倘若甲就加害給付損害部分,於同一程序中一併起訴請求,甲主
張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法院判命被告乙賠償其所受至少100
萬元,試問法院可否直接判決甲120萬元勝訴?上述情形,法院告知甲可再主張民法第
227條之1之損害賠償請求,甲不主張該請求,法院判決甲敗訴確定後,甲再依民法第
227條之1之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後訴法院應如何處理(40%)?
三、甲訴請乙賠償因交通事故而生之損害新台幣(下同)70萬元,如於訴訟中法院從證據資
料得知乙清償之相關事實,法院得否直接斟酌該事實?如乙於訴訟中提及其對於甲有另
一筆價金債權60萬元存在,法院詢問乙是否欲主張抵銷,乙未作任何表示,試問此種
法院可否依職權斟酌關於抵銷之事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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