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21 王千維 民法債編總論 期末考

作者: ursaminors (ursaminor)   2014-01-19 11:16:29
課程名稱:民法債篇總論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範圍:
開課教師:王千維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二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4/1/13
考試時限(Mins):120min
附註:
試題本文:
1.
甲擁有一部粉紅色保時捷跑車,曾發生兩次重大車禍,雖經修復使其外觀恢復正常,惟甲
仍急欲將該車脫手。甲之好友乙因此協助甲找尋一合適之買主。不久,乙介紹其大學同學
丙前來甲處賞車,雖乙明知該保時捷跑車曾發生兩次重大車禍之事實,惟仍向丙宣稱該車
未曾遭遇任何事故,丙因此信以為真,欣然與甲締結買賣契約,約定價金新台幣200萬
元,丙亦當場支付該新台幣200萬元之價金。稍後,丙於獲得該保時捷跑車後,選擇於
凌晨二時左右在新光路二段動物園門前,以超過時速300公里之速度進行試車,然而因
丙之疏失撞上路旁之路燈,幸好該車並未因此起火燃燒,惟必須再次進場修繕。修理師傅
丁發現該保時捷跑車先前曾有發生重大車禍之痕跡,市價應僅有新台幣50萬元,然而該
車撞上路燈之損害乃完全導因於丙之疏失所致,與先前所發生之重大車禍無關。最後因此
次修繕,丙共計支出新台幣10萬元之費用。經查,甲對乙向丙隱瞞該保時捷跑車曾發生
重大車禍之情勢,並不知情,又無過失。
試問,丙是否得向甲或乙請求損害賠償?金額若干?
2.
甲贈與乙一部粉紅色保時捷跑車(市價新台幣200萬元),甲並將該車所有權移轉予乙
。然而乙於獲得該保時捷跑車後不久,即因其好友丙之疏失而滅失。丙因此賠償乙共計新
台幣160萬元。
稍後,因乙對甲有故意傷害之行為,甲依據民法第四百十六條撤銷贈與契約。試問,此時
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
作者: empty0323 (空)   2014-01-19 13:56:00
老師真的很愛粉紅色跑車= =
作者: tangni   2014-02-09 16:45:00
兩年前考題好像也是粉紅色保時捷
作者: onionfish (小鼻子小眼睛)   2014-02-09 20:56:00
無因管理也很愛舉把跑車烤漆成粉紅色的例子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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