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產業園區聲請停止捷運環狀線建設敗訴 原因出爐!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221117004233-260402
17:27 2022/11/17 中時 林偉信
先鋒材料科技及新北產業園區忠孝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提起訴訟請求法官判決環保署命
令北市捷運工程局不得實施「台北捷運系統環狀線建設計畫」中「北環段原Y19站至Y19A
站」範圍內的開發行為,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提告的公司不具當事人適格(訴訟實
施權),且環保署也無權命令,駁回其訴訟。
由改制前台北縣政府擔任開發單位之「民間參與台北捷運系統環狀線先期規劃」環境影響
說明書,經環保署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依該開發行為計畫內容,Y7站至Y17站
為高架路段,Y1站至Y7站以東、Y17站以北至Y29站為地下路段。
後來因配合機場捷運建設計畫,北縣政府乃作成「民間參與台北捷運系統環狀線先期規劃
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2005年環差報告),將其中Y17站至Y19站間路段的開發行為,由
地下形式變更為高架形式,並報送被告審核通過。
先鋒材料科技等公司主張2005年的環差報告,並未包括將改於Y19站至Y19A站間五工路設
置出土段,直至2019年綜合規劃書才明確表示將出土段改設於五工路段,此一開發行為對
其權益影響重大,於是在經由公民告知程序後,提告請求停止實施北環段原Y19站至Y19A
站間開發行為之行政處分。
北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先鋒材料等或為公司或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均屬「利己團
體」,不具環評法上公民訴訟之當事人適格;環保署也無作成附解除條件之命台北捷運工
程局停止實施開發行為行政處分的權限,駁回其請求。
作者: dosoleil 2022-11-17 18:49:00
停工不直接告捷運局 繞圈子做啥要找環保署 客體也該是環評環差
作者:
saikyoci (saikyoci)
2022-11-17 18:55:00噗 不具當事人適格…簡單來說就是別人在燒開水,這些不相關的人在喊燒
作者: dosoleil 2022-11-17 18:58:00
結果訴訟代理人還真的是詹律師我是認為他們相關啦 但環評法只限公益團體就變這樣本來有一起告捷運局的 但被告利害衝突所以另案審理 到時再看結果
作者:
ELYC1x (u4tp6)
2022-11-18 18:13:00搞不清楚狀況是在告什麼鬼,呵呵呵
作者: kenro 2022-11-18 19:06:00
這種為亂而亂的真的不用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