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徵收開發捷運毗鄰土地」違憲 政院拍板修法

作者: zoeapezoo (streptococcusagal)   2019-07-11 17:13:24
「徵收開發捷運毗鄰土地」違憲 政院拍板修法
ETtoday 記者蔣婕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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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捷運法規定政府可徵收軌道以外的毗鄰地區土地,
用來進行土地開發,不過,卻被大法官認為違憲。
對此,行政院11日院會中拍板通過大眾捷運法修正
草案,刪除違憲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往立院審議。
交通部新聞稿指出,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32號解釋,大眾捷運法第7條原規定允許主管機關為土地開發之目的,依法報請徵收交通事業所必須者以外之毗鄰地區土地,「不符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亦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居住自由之意旨有違」。
交通部表示,檢討相關規定後,明訂捷運開發區不包含捷運站「毗鄰地區土地」,開發範圍劃定原則需要為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及相關法規規定所需的用地;另外,明定辦理開發所需土地屬於大眾捷運交通事業所必須者,才得以徵收方式取得;參與開發之公有土地、所取得之不動產,得移轉予第三人所有之規定之法律授權。
交通部鐵道局副局長楊正君說明,修正草案包含依照大法官意見,刪除第7條中的「毗鄰地區」文字,而「捷運開發區」需要經過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或建築法等相關法規來劃設。政府未來如果要取得捷運開發區的土地,需要經過有償撥用、區段徵收、協議價購等方式進行;草案中也新增規定,授權捷運開發區的不動產,可移轉至第三人。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這次大眾捷運法修正,除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32號解釋修正相關條文,以保障捷運周邊地區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另併同鐵路法的修正,建立我國軌道使用產品(包含使用於鐵路之材料、零組件、軟硬體設備等)檢測驗證制度,將有助提升國內軌道關鍵技術自主能力,促進軌道產業發展,同時確保運輸安全及服務品質。
蘇貞昌強調,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交通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心得
大眾捷運法第7條
「允許主管機關為土地開發之目的,依法報請
徵收交通事業所必須者以外之毗鄰地區土地」
被司法院認為違憲 將進行修法
不知未來是否會對TOD造成影響
作者: ron19971997 (rR)   2019-07-11 17:34:00
這號解釋就是因為美河市吧之前有地主的土地明明不在捷運必要範圍 而被政府徵收炒地皮 所以現在修法後只限於必要範圍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9-07-11 17:53:00
藍綠刀叉吃人肉的法律,總算被大法官擋下
作者: gigihh   2019-07-11 17:57:00
這樣會不會讓車站的可用空間受限?很喜歡淡水站前有廣場,後有公園的設計,不知未來還有沒有機會出現這樣的車站
作者: ron19971997 (rR)   2019-07-11 17:59:00
只是不得強制徵收 但地主若同意也可協議價購
作者: ji394xu3 (薩埵十二惡皆空)   2019-07-11 18:10:00
車站廣場與停車場那些都還是算在捷運計畫範圍內,這篇釋憲的重點是捷運計畫範圍以外的土地被徵收開發是違憲。捷運計畫範圍以外的區域可以另外地方的都市計畫解決。
作者: weijidai   2019-07-12 01:59:00
這不就是為搞自償率惹的禍 郊區自償好看就好過市區難找地 自償難看有需求也不給過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9-07-12 06:33:00
我以前也以為是這樣,直到我看到台南綠線2018年版的自償率26.81%(≧25%),土開卻只貢獻0.65%,容積增額+TIF卻達12% (上述2018更正為2017年)(該版綠線土開只有民生&安億轉運站,其他站沒土開)對了,回應本文心得:官方提及TOD時,常意味容積增額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9-07-12 11:24:00
容積要真的能換到錢才是真的,現在每個案子的寫超高,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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