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一] 政黑板主setzer之判決:#1JHe_agS 政檢版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4-04-13 01:11:03
※ [本文轉錄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JHe_agS ]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檢舉] #1JHJA5Eo YYOO 政檢板規三-2
時間: Thu Apr 10 20:34:41 2014
一、檢舉人ID:AskWhat
二、被檢舉人ID:YYOO
三、違反板規:政檢板規三-2
第三章 檢舉文管理辦法
2.政黑板板規第三章檢舉採當事人主義,只有當事人才能發文檢舉,不受理代他人檢
舉;政黑板板規第三章以外之規定,則不限當事人皆可檢舉。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1JHJA5Eo (HateP_Picket)
說明:
政檢版規三-2規定,政黑板規第三章的違規,只有當事人可以檢
舉,而且,不受理代他人檢舉。
因此,YYOO所提該項違規的檢舉,只能由秦女士親自發文才能檢
舉,就算秦女士親自委託YYOO代為檢舉,依據板規,也不能受理
YYOO代秦厚修女士檢舉。
故YYOO所提之檢舉案應不能受理,該檢舉案應為不成立。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4-10 21:19:00
心疼嗎?你可以跟我們講趙翊安的帳號嗎?不然萬一他被攻擊怎麼辦?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10 22:15:00
不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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