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 car 板主 Pellaeon 判決

作者: tommy751022 ((H))   2025-05-01 23:59:02
看板名稱:car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https://www.ptt.cc/bbs/car/M.1745209231.A.42F.html
待轉錄為證01 (因被退文不符合該版轉錄文章資格故無法轉錄)
2. 與板主溝通證據(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待轉錄為證02至證04
(第2次寄信後逾72小時未回)
3. 板友被判決處罰之本文(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https://www.pttweb.cc/bbs/car/M.1744686711.A.EC8
待轉錄為證05
4.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根據該版版規《板規3》
違反者水桶三十日,發文者另增退文懲處。
[本項處份於文章自刪後亦追究違規責任。]
3-1【引戰、造謠、辱罵】
於文章或推文以挑釁、嘲諷之態度發表不當言論、捏造謠言引起紛爭以及其他足以造成板
面具體爭議或紛爭之言行者。以負面性字眼辱罵,包含但不限於「腦殘、低能、白癡、智
障」等,若為情節輕微開玩笑語句,請確實以文字說明自己在開玩笑,而情節輕微與否則
由版主視語氣認定。
唯一一次的去信詢問退文理由為:標題即為引戰
綜觀該版過往不乏各種關於喜好之標題及文章








喜歡或討論乃見仁見智之主觀認定
以上關於喜好之文章皆未被認定"引戰"
何以本文版主僅憑"標題"就認定為引戰而且退文?
再者,我的內文很明確寫明兩則生活經驗實例及相關建議:
1. 生活周遭附近停車格被新增劃設為充電專用停車格
2. 前往百貨公司停車場遇到不友善對待
3. 對於充電停車格公家或私人停車場之設置建議
連討論都不行? 只要講到"討厭"什麼車就是引戰嗎?
那發表"喜歡"什麼車算不算引戰? 任何東西都有正反面意見
如果大家意見都一致的話還需要討論版嗎?
批踢踢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這是什麼一言堂嗎?
該位版主憑藉主觀的好惡進行裁判
我的文章下面更多對於汽油車不友善的引戰留言
卻選擇性處理,濫用退文及水桶權力
請組長協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