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Joke板主kai5566執法不當

作者: kai5566 (改名Dirk_AI56)   2019-08-02 08:52:09
1. 已寄信至小組長信箱
2. 洩漏個資,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且在各大熱門板與站規都是嚴格禁止的,
罪證確鑿的犯罪,ptt站內予以永久水桶(十年)之處罰,完全不為過。
以上兩點小組長看到文章以及截圖證據後,自然知道嚴重性,其他我不多說。
3. 我主張智囊團的有無,根本是假議題,
首先聲明,智囊團的確存在,且不只一個群組,
我也有跟其他現任和卸任板主共同討論,
如果我能證明智囊團的存在,你們就心服口服了,對嗎?
但討論智囊團的有無為假議題,轉移違規者"謾罵"、"引戰"、"對特定人事物褒貶"、"鬧
板"之作為,
違反板規2a、與5h,
本人提到有智囊團,違規者攻擊本人的智囊團為智障團,就已同意其智囊團存在,
先是以智障字眼攻擊違反板規,然後再質疑智囊團的存在與否,反而回過頭要我提出智囊
團存在的證明,
這不是很本末倒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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