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5] 不服Joke版版主的水桶處份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9-07-31 21:31:58
※ [本文轉錄自 aiweisen 信箱]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標題: Re: [申訴] 請退回水桶
時間: Wed Jul 31 19:01:40 2019
※ 引述《kai5566 ()》之銘言:
: 以下皆為板主被賦予之權利,可自行至站規查詢
: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 之處分。
: b. 水桶處份權:
: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 鬧文是板友的錯,板友發文是他們的人身自由,關我何事?
: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 ※ 引述《aiweisen (艾維森)》之銘言:
: : 那我請問你 版規哪一條可以讓你判3年水桶?
: : 版規5d清楚寫到 水桶基本一星期 累犯或嚴重違規才延長一個月或永久水桶
: : 講智障團會是嚴重違規嗎?
: : 講智障團會是鬧板嗎?
: : 怎不說說你版主帶來的紛爭?
: : 再問你一次 版規哪一條可以讓你判3年水桶?
: : 另外 你自己發文嘲諷版友 為什麼不算2-a的違規?
: : 你的嘲諷文帶出更多鬧板文出現
: : 你確定你這不算嚴重違規?
: : 就因為你是版主 所以違規沒事 是嗎?
所以你的意思是 你想水桶幾天都是看你的心情
不用依照比例原則是嗎?
另外 版主本來就有維護版面秩序的責任
今天亂板的起因
就是你執行版務沒有符合一般大眾能接受水準
就可版在你上任後第一次的亂版是由小組長幫你收拾
現在第二次亂版是你胡爛使用水桶天數
檯面上所有看板桶超過一年的理由
跟你桶板友三年的理由 請問你覺得是你的做嚴重的嗎?
現在亂版正在進行中 你有沒有立刻去處理?完全沒有
既然沒有 你選版主是幹什麼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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