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4] 不服e-coupon板主conk禁言處分(信件)

作者: angel0331tfg (HY)   2016-12-17 18:26:12
※ [本文轉錄自 angel0331tfg 信箱]
作者: angel0331tfg (HY)
標題: Re: [查帳] 多重帳號調查
時間: Sat Dec 3 00:47:54 2016
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不好意思之前沒有細看版規 所以對於我之前犯規被處以水桶這個部分
完全沒有異議
關於朋友幫忙這個問題 如果說明不夠清楚 或者有犯什麼其他規定 還請告知我
(已看板規多次但仍擔心有所遺漏)
另外請問我朋友還需要到L版說明嗎
我剛剛有告知他這件事了 如果需要的話 他醒來之後應該會從他一向的上站位置(他家)
去做回應
最後謝謝版主認真執行版規
※ 引述《conk (conk)》之銘言:
: ,
: 分身認定與否不是我認定的。
: 自已行為自行負責。
: 我也只能這樣說。
: 你原本是處60天水桶,昨天刪文又發文(且遭人檢舉)。
: 我是看到你之前還有一篇交易文未超過五天就發文,
: 就處份這30天,
: 只是沒想到你會找你朋友代PO。
: 我也無奈。
: 謝謝
: ※ 引述《angel0331tfg (HY)》之銘言:
: : 版大您好 我個人帳號angel0331tfg之前不小心違反版規(五天內重複貼文)被水桶
: : 由於水桶期一個月 該折價券會逾期 
: : 所以情急之下 剛好朋友來家裡找我 請他幫我發文
: : 絕對不是分身帳號 如果貴處可以查詢之前的IP或上站處 肯定可以發現這件事
: : 我們兩個之前的IP位置根本長期就不一樣
: : 資訊時代 如果還要細查一定可以查到其他個資也是差異頗大.......
: : 這次發文前我有再度確認版規 肯定不是分身
: : 只是沒想到朋友來我家剛好幫個忙 還要想到特地改IP...
: : 如果真的還有違反其他事項的話 就請版主處分我就可以了
: : 因為我朋友真的很無辜 幫忙我還要被牽連...
作者: angel0331tfg (HY)   2016-12-17 18:28:00
根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編 第一章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一、看板違規行為:(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根據以上規定 在此公布我和conk之信件做為申訴證據可以看到conk確實說分身非他判定但最後仍然判我10年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