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申訴Gov_owned版主alees禁我言的案子

作者: Carnot (Carnot)   2018-11-23 21:11:04
申訴人:Carnot
被申訴人:alees
看板板名:Gov_owned
判決內容:
#1Rzh9x0M (Gov_owned)
申訴訴求:
撤銷對本人禁言之處份
申訴理由:
檢陳alees板主依此篇文章#1RzFCPBk (Gov_owned),
對本人禁言處分之判決,詳如前揭判決內容,請查閱.
經本人與板主書函溝通後(詳如此文以下附件)
仍未達共識,故在此提出申訴,合先敘明.
本人申訴理由如下:
1.針對板規四:允許非針對使用者不雅文字,但如有針對不特定使用者戲謔、挑釁、攻擊
、謾罵、騷擾等禁言45日,如可得知針對個人禁言70日,
但情況輕微得先行警告。
本人認為前揭板規內文"戲謔、挑釁"主觀心證比例過重,無限上綱已違反憲法第十一條
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
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
而本人對於Moran措辭皆屬陳述事實,並無人身攻擊、誹謗之虞:
#1RtnJTLT (Gov_owned)、#1QQpTppD (Gov_owned)、#1PnYpd60 (Tech_Job)
→ Moran: https://i.imgur.com/bwUghAT.jpg
比起Moran之攻擊言論,本人與Moran之對話,並無口出惡言之人身攻擊才是重點,
更無一列(戲謔、挑釁、謾罵、攻擊、騷擾)成份.
本人認為,板主以訂定違反憲法之板規,剝奪本人言論發表之自由,
並箝制板友評論可受公評之事.
2.針對ming5566使用者一事,也是由ming5566先行針對本人如下
https://i.imgur.com/lebWQXm.jpg
本人對於該板友之針對,於予回應,言詞交鋒中亦無戲謔、挑釁、謾罵、攻擊、騷擾,
 純粹就台積工作內容往來激辯.
同前揭所言,判決本人禁言處分與法失所附麗,完全是剝奪本人言論發表之自由.
3.板主於水桶前推文腦補使用者:推 alees: 想崩潰?讓你進桶涼快!
本人認為有偏頗一方之虞,並水桶後補上[推 alees: 神清氣爽 哈 一語],
本人認為十分不恰當,完全沒有站在中立公平之立場。
而板主於溝通書函中表示:承認其言詞是板主流於情緒,
並於公告向本人致歉並贈P幣300
4.綜合以上,本人認為該板規主觀心證過重,尤其於本判決更失去比例原則,
 嚴重箝制本人言論發表之自由,本人不服其判決.
5.本人寄予板主最後一封書函(如附件 03)目前尚無回應,
 故本人正式提出申訴.
以上 Carnot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