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版上專業律師見解
想請教以下的問題!
有找民間金主借款要整合二胎
合約簽了,也先公證了,但是公證完
錢收回去說是等二胎塗銷才撥全部款項
但是二胎要塗銷時出了狀況
二胎強迫要我簽和解書才願意配合塗銷
但是我拒絕簽署 事情也表達過
現在跟三胎這邊協議要退件處理
但是金主代表已經拿金主要借給我的款發服務費/手續費給中間人
那請問現在中間人不退還手續費 有什麼方式可以索取嗎?
因為已經有表明案件沒成我方可以補貼車馬費
但是中間人及金代各收了3%手續費 各15萬 總共30萬
我認為不是小數目
所以想請教如果對方堅決不退還的情形下
可以向對方如何表示
以及如果提告的話需要提告誰 及引用什麼法條(像是金主代表私下拿我的款發手續費這
行為屬於侵占這種類型)
再加上因為對方在信託設定上了有預撥40萬,現在退件處理要我付一個月的利息10萬
然後中間人的手續費總共三十萬也不是經我的手給出去的,現在退件卻要我承擔
請教我現在要如何去主張我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