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妨害自由與傷害

作者: NismoR (Skyline GTR)   2025-08-11 01:55:43
各位前輩好
小弟於上周因細故與人發生糾紛,該日上周找了四個人於車站攔我
然後其中一人開我車門並試圖拉我下車,我用手撥開
後來不煩其對方人多勢眾,且干擾我營業(我為計程車司機)
因此下車道歉,對方其中一人在我道歉過程中揮拳打我
並恐嚇若有下次,就不用在此營業做生意。
事後我發現車上多了一道刮痕,應為對方所為。
我至警局提告(妨害自由,傷害,毀損以及恐嚇),警察也調閱車站監視器,可惜並
沒有拍到。後來我們和解後,也寫了和解書,我至警局撤告傷害。
我當下有問警員,妨害自由為公訴罪,撤告傷害後是否仍要開庭
(因為我必須營業養家,開庭對我來說並不是好的解決方法,且我已跟對方和解)
警員回答要看檢察官,我又問警員對方是否會到法庭
警員回答不會。我又問警員對方是否有作筆錄,警員也說沒有。
並說會將提告書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決定是否開庭。
我又問警員若我不出庭,會怎麼樣嗎? 警員也說不會怎麼樣。
我想請問這種情況,檢察官是否會起訴對方?
我不出庭是否會怎樣? 老實說我並不想上法庭。
想請各位大大解惑,謝謝。
作者: aryyang (闇蜻蛉)   2025-08-11 12:07:00
那個庭不是法庭是偵查庭,你不想讓檢察官更了解事實真相是你的自由,之後不起訴或是敗訴就自己承擔這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8-11 12:19:00
傷害都撤告了,檢察官看一看被害者法益已無主張必要大概就緩起訴處分吧把你們雙方的和解書影本隨狀附上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5-08-13 21:57:00
告訴人不前往偵查庭最爛也就是不起訴而已 但你不想上法庭這點其實在你提告之前就要先考慮了 除非你一開始就很篤定對方一定會求和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