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在快速道路上被前方貨車掉落物砸到,導致汽車前方保桿、引擎蓋掉漆、水箱
護罩多處擦傷及前方雷達毀損致跟車系統異常。
當下有馬上報警且取得交通事故登記聯單,當天也有到醫院取得診斷證明(腿部及頭部挫
傷),對方也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但事後我請外廠及原廠就毀損項目估價皆大約5萬,對方卻認為維修金額過高後開始擺爛
不願意出險(覺得我獅子大開口),但我自認無任何加油添醋且目前車齡才2年,我的訴
求就是恢復原狀。
請問該情況是否是對方100%肇責?另外我只是挫傷,這樣能提告過失傷害嗎?如果我提民
事訴訟後獲得賠償,通常會是我的估價單全額嗎?還有對方事後會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嗎?
這次事故發生前一個月才從乙式轉保丙式,然後就發生莫非定律了。經過此事,目前最大
心得是未來會乖乖保乙式!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