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電信費欠繳追討超過時效

作者: nemohuang (叫我金城武)   2025-08-06 21:20:30
大家好
朋友最近收到亞太電信費催繳
使用門號時間為107年6月
債權人轉移時間110年9月
最近收到通知,之前可能有收到通知沒有理會?
因為最近收到的通知是到法院民事協調
查過網路資訊得到:
電信費的追討時效,依照實務見解,通常是二年。 也就是說,電信業者如果超過兩年沒
有對用戶的欠費請求,用戶可以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 不過,若電信業者已取得支
付命令或判決,則時效會重新計算,依支付命令為二年,判決為五年
所以朋友這方可以主張超過兩年時效拒絕給付嗎?
謝謝各位前輩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8-07 06:27:00
(就事論事)1.欠債不還,不是好事, 2.可以主張時效抗辯
作者: nemohuang (叫我金城武)   2025-08-07 08:32:00
代回覆謝謝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25-08-07 10:04:00
不當得利15年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8-07 10:34:00
帳單沒付,可以擴大解釋成不當得利??? 不錯耶~~樓上要不要考慮當大法官?
作者: ultratimes   2025-08-10 12:23:00
不當得利=沒有法律上原因的得利你只要找的到法律上的交易名詞就不是不當得利
作者: kingkung   2025-08-15 23:41:00
沒多少錢繳一繳比較快
作者: jiabao0508 (JiaBao)   2025-08-21 00:16:00
正好我板上有發過電信欠費主張時效兩年抗辯的經驗談可參考#1XLe90ZQ (LAW)#1XWfDtjW (LAW)#1XtEeD6z (LAW)
作者: nemohuang (叫我金城武)   2025-08-21 07:26:00
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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