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旅遊受傷問題

作者: samallan (閃雲)   2024-03-15 12:55:34
※ 引述《superqm714 (RICK)》之銘言:
: 我母親跟旅遊團出遊的時候,有朋友爬上平台拍照(似乎是禁止攀爬攝影的地方),有人要下來的時候要求我媽扶她一下,結果下來的時候沒站穩,把我媽拉扯到跌落旁邊,結果眼睛撞到縫了幾針,鼻子和眼睛中間有骨頭斷裂,之後還要安排時間開刀。
: 在救護車上時,領隊要求我媽要講說是自己跌倒,不能講說有人攀爬上去拍照,下來的時候拉扯造成,說保險會因此不理賠,但我詢問保險業務,應該是沒有這種事,懷疑是領隊怕旅行社要負擔部分責任還是其他原因?
: 結果同團其他友人似乎有些人真的以為我媽是自己去拍照跌倒。這樣領隊或旅行社是有構成什麼妨礙名譽或是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 另外對於那位友人,是否構成傷害或是其他責任?
: 以上問題請教,感謝?
推文是在...
→ maniaque: 摔傷責任在誰??? 業務又不是理賠專員03/11 17:45
→ maniaque: 你照實在申請書上寫,不就知道誰的話可信了???03/11 17:46
推 KKyosuke: 明顯是領隊怕擔責任啊03/11 22:32
→ KKyosuke: 拉扯到一定有過失問題03/11 22:33
→ maniaque: 跟領隊無關,領隊不是幼兒園老師03/11 23:56
→ maniaque: 公共意外責任險本來就是以公共設施責任才有出險03/11 23:56
→ maniaque: 這場意外,責任主在"下來的對方"03/11 23:58
→ maniaque: 領隊要負什麼責任? 你揮拳打你團友,領隊要負責嗎??03/11 23:58
→ maniaque: 自己上法院告對方過失傷害也行....03/11 23:59
→ maniaque: 這一定成罪03/11 23:59
推 KKyosuke: 很簡單啊,爬上去拍照跟領隊有沒有關係嘛,我猜有啊…03/12 08:54
→ maniaque: 領隊沒辦法把團員綁頸繩03/12 14:30
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39條
 領隊人員執行業務時,應遵守旅遊地相關法令規定,維護國家榮譽,
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遇有旅客患病,未予妥為照料,或於旅遊途中未注意旅客安全之維
  護。
二、誘導旅客採購物品或為其他服務收受回扣、向旅客額外需索、向旅
  客兜售或收購物品、收取旅客財物或委由旅客攜帶物品圖利。
三、將領隊人員執業證借供他人使用、無正當理由延誤執業時間、擅自
  委託他人代為執業、停止執行領隊業務期間擅自執業、擅自經營旅
  行業務或為非旅行業執行領隊業務。
四、擅離團體或擅自將旅客解散、擅自變更使用非法交通工具、遊樂及
  住宿設施。
五、非經旅客請求無正當理由保管旅客證照,或經旅客請求保管而遺失
  旅客委託保管之證照、機票等重要文件。
六、執行領隊業務時,言行不當。
如果真的拍照地點是有禁止攀爬告示
那領隊的法律上責任就是督促團員遵守該告示,並注意團員安全
有注意有勸導有制止但還是有人硬上
那當然沒人會怪領隊
但問題是,他有先盡到他的責任嗎?
再來,同規則第38條
 領隊人員執行業務時,如發生特殊或意外事件,應即時作妥當處置,
並將事件發生經過及處理情形,於二十四小時內儘速向受僱之旅行業及
交通部觀光署報備。
如果報備虛假的事情發生經過,官方會怎樣處理?這我不知道
但我不太相信會沒事就是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3-11 17:45:00
摔傷責任在誰??? 業務又不是理賠專員你照實在申請書上寫,不就知道誰的話可信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3-03-11 22:32:00
明顯是領隊怕擔責任啊拉扯到一定有過失問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3-11 23:56:00
跟領隊無關,領隊不是幼兒園老師公共意外責任險本來就是以公共設施責任才有出險這場意外,責任主在"下來的對方"領隊要負什麼責任? 你揮拳打你團友,領隊要負責嗎??自己上法院告對方過失傷害也行....這一定成罪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3-03-12 08:54:00
很簡單啊,爬上去拍照跟領隊有沒有關係嘛,我猜有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3-12 14:30:00
領隊沒辦法把團員綁頸繩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3-15 13:09:00
如果領隊說保險不賠這種損害(應該找肇事人處理)是真的那別說官方 保險公司就要先處理一下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3-15 13:17:00
"未注意"不代表時時注意,尤其若該地點已經有公告不得為之的行為事項,再者,假若今天領隊講 "請大家注意安全及告示"而非對於每一張告示牌解釋說明再者,本案牽涉到的是行為因果禁止攀爬,不代表爬上去必然摔下來就像上面講的,主責任在誰身上,是當事人本人,還是協助者?另外,條文歸條文,出遊那麼多雞毛事,什麼都報觀光局爬到禁止攀爬處然後摔下受傷,理賠自然有爭議理賠專員還原現場,一看是人手賤腳賤亂攀亂爬致傷害
作者: samallan (閃雲)   2024-11-27 14:36:00
我賭某A會來噓文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24-11-27 14:37:00
根本是為了批評而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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