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警局提告公然污辱問題

作者: ta88893164 (黑白貓)   2024-03-11 10:22:36
因為在別的版發文,被網友推文噁心骯髒無恥,後來有把文章印下並去警局報案,但值班
員警說我這樣資料不夠齊全,需要證明我是帳號的持有人才會成案。請我再準備好資料在
過去,六個月內都可以提。
想問有經驗的版友,要如何證明我是帳號的持有人啊,還是員警只是要給我軟釘子。
作者: ntu2000 (彭柱鎬)   2024-03-12 08:58:00
你被旋轉了我之前8個被告也都有找到 ,帳號持有人是檢警會用偵查方法找到 而不是你需要去證明
作者: hank9527 (T2105)   2024-03-14 21:33:00
原來還沒告喔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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