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借貸轉投資,將提告詐欺的刑事案件

作者: sharon1225 (要積極努力)   2023-08-03 19:22:43
[結論]
先說結論,我準備提告詐欺的刑事案件
想來請教各位大大的看法與建議
[其他說明]
請各位大大直說無妨
我詢問很多律師,有些律師也是有一點取笑的感覺,就是很傻眼我就這樣匯款出去
我只能說,情感大於理智,會失去判斷力
我們是超過20年的女校高中同學,她很挺我,
我很信任她,就讓我陷於現在的困境
不認識的人取笑我,我無所謂,反正很少碰面甚至以後不會遇到
我完全不敢跟家人說,怕他們會擔心
也不敢跟身邊的同學朋友說,害怕她們取笑的眼神
只能自己一個人悶著,完全不知道怎麼辦,超鬱卒
只好常常爬文law版的文章,然後做筆記
我自己剛開始是查詢借貸的文章,方向完全錯誤
專業的訴訟問題,真的要找律師才能少走冤枉路
如果有說明不清楚的地方,歡迎提問
[事件經過]
在民國105年,我同學有困難,那時我剛好跟她連絡,本來都有聯絡
她就跟我借錢15萬,都沒有約定還款日期
後來她就跟我說,有一個投資案M,問我有沒有興趣
我就答應,將這15萬轉成投資案M
大約半年後,她又說M投資獲利太慢,想轉成N投資
但轉成N投資,需要再繼續投入20萬,(這時,她知道我有一筆資金進來我的戶頭)
所以,總共35萬轉成N投資
本來有說要簽約,因為長輩生病,後來沒有很積極的約見面
經過兩三年,我一直問她N投資的情形
她一直逃避,我就直覺有鬼
我一直奪命連環call,她大概嫌煩,她就說她已經在債務協商,她有困難
我看懂她的意思,就是叫我不要再吵她,她也不再理會我了
[補充]
我後來在網路上查詢我同學的案件
107年有台新銀行的民事180萬的支付命令案件
109年有民事消債之前置協商認可事件
110年有違反期貨交易法的刑事案件,本來是有期徒刑六個月
因第一次判刑,結論是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履行如附件所示事
項,及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
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於緩刑
期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
[律師建議]
以刑事的方式,以刑逼民,逼她出來面對處理
她要舉證投資N的相關證明,文件、金流等,如果無法舉證,就是詐欺
她已經有110年緩刑,她這次如果成立,就真的會去坐牢了
她可能已經脫產
我說,我知道她家人很有錢,爸爸是教授退休,哥哥姊姊也有錢
我知道家人有錢與我同學無關,當然無法執行
我是想說,是否因為擔心會去坐牢,而向家人借錢來處理我的事情
[文件準備]
我有她的身分證字號,可以去警察局報案
有對話證明、匯款證明
[後續處理方案]
A:有律師建議我,先傳訊息給她,請她在兩周內還錢
如果不還錢,就要去警察局報案
(因為這位律師之前也是遇到類似的案件,當事人去報案,當天就解決了)
我的想法是,35萬一次歸還,絕對不能分期
應該已經脫產,分期就完全要不回來了
同學如果還要求分期,我就是去警察局報案
B:律師說,在偵查的階段,我這個案子,檢察官應該也是希望能和解
我的想法還是,35萬一次歸還
和解破裂,就繼續刑事的偵查
C:也有律師說,她的緩刑可以易科罰金
我可能花了十幾萬的律師費(提告偵查+一審)
對方最後去坐牢,還是無法還錢
我是真的滿肚爛的,如果已經花那麼多錢,還真的希望她去坐牢
然後律師說,現在監獄大爆滿,很難坐牢
所以,我決定來問問各位大大的想法與意見,非常感謝
作者: jesil (._.)   2023-08-03 20:20:00
問了好幾個律師 之後上來問版友意見...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8-03 20:24:00
認識他的父母嗎 去溝通看看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23-08-04 00:44:00
法律步驟你可以玩玩 學學 ! 但不要抱期望我一直認為 50萬以下東西 別浪費法律手段 不值得學個知識 切斷那些 重新開始 損失最少 !
作者: SophiaH (Sophia)   2023-08-04 11:41:00
不要姑息投機取巧的人的奸巧行為是正確的, 糟蹋了別人的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3-08-04 12:07:00
ABC都沒啥問題,我也會這樣回答,通知可以改成存證信函。你還是先通知對方,然後沒人理你就去提告。最重要的是整理證據,妳的證據要編號、整齊,日期、對話內容要清楚,然後一次至少弄三分,警一份、妳留一份、備一份
作者: jesil (._.)   2023-08-04 04:20:00
問了好幾個律師 之後上來問版友意見...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8-04 04:24:00
認識他的父母嗎 去溝通看看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23-08-04 08:44:00
法律步驟你可以玩玩 學學 ! 但不要抱期望我一直認為 50萬以下東西 別浪費法律手段 不值得學個知識 切斷那些 重新開始 損失最少 !
作者: SophiaH (Sophia)   2023-08-04 19:41:00
不要姑息投機取巧的人的奸巧行為是正確的, 糟蹋了別人的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3-08-04 20:07:00
ABC都沒啥問題,我也會這樣回答,通知可以改成存證信函。你還是先通知對方,然後沒人理你就去提告。最重要的是整理證據,妳的證據要編號、整齊,日期、對話內容要清楚,然後一次至少弄三分,警一份、妳留一份、備一份
作者: jasonmoon (殭屍葛格)   2023-08-04 21:17:00
先告再說,後面邊走邊看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23-08-04 23:26:00
刑事一審/二審+民事一審+強制執行費用 這錢少則一年 多則兩年 司法程序 這時間 (很煎熬 不能出錯 你錯都是損失 被告就淨賺 對了他以逸待勞即可)最可恨的是 對方名下無產 你只能跟他周旋一生 很累你算算質不值得35萬 !不過走過學到的法律很有用就是祝好運 !(最重要 不要有情緒 錢/時間你是必須付出的成本了不要再有情緒或得失心了 這才是另一最大成本!)確定8成以上贏才投入 否則你會哭 !
作者: 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   2023-08-05 03:09:00
以刑逼民不錯,不過別期待太高,台灣法律是很優待被告的就當投資失利就好,如果多少能拿回來就當賺到。不要分期是對的,很多人都是為了騙和解書來讓法官輕判,法官判了她就不繼續還了。開庭建議不要出庭,開庭對告訴人很不利,建議你寫書狀陳述被告對你造成的痛苦,記得要手寫;痛苦也是需要證據的,記得身心科去看一看,拿張憂鬱症證明,連同書狀一起給法官。台灣法官都很慈悲,能輕判他們都不會手軟,一定能輕判就輕判,所以要堵住破口,你用書面就會被附在卷宗裡,法官才會不敢無視你的痛苦隨便輕判。你當面哭給法官聽根本沒用,法官忙著把他所有案子開完,當庭講一堆他只會叫你閉嘴說他看過檢察官起訴狀他都知道。一審判出來不如你的意,記得找檢察官要檢察官上訴,不然你不上訴就是換被告自己上訴;假如只有被告上訴,法律規定不可判得比一審重,所以很多被告都一定會上訴搏一把。你這個金額我記得不可能打到三審,應該二審就結束了,所以不要一審判決出來就鬆懈了,一定要追殺到二審定讞為止。不然被告自己上訴後二審又來個輕判,你一定會吐血。但還是那句話,先接受35萬回不來這個事實,你告她純粹是為了出那口氣。不要太貪,很多告訴人告到最後都是敗在貪那個字,放不下失去的,最後判決出來氣到內傷另外我講難聽一點,35萬在法律法官眼中真的只是小錢而已,你說你損失十幾萬有多痛苦在法官眼中他大概只會覺得很好笑,多二個零你再來說你很痛苦他還比較會信(或者說他才不敢當笑話聽)。很多事就是這麼現實,自己去翻法條你就知道了,法律多的是以金額分級距的規定,十幾萬真的算不上大錢,你不要指望檢察官跟法官會多認真看待。還是那句話,就當你是在出口氣就好,不要對結果有太多期待
作者: jasonmoon (殭屍葛格)   2023-08-04 13:17:00
先告再說,後面邊走邊看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23-08-04 15:26:00
刑事一審/二審+民事一審+強制執行費用 這錢少則一年 多則兩年 司法程序 這時間 (很煎熬 不能出錯 你錯都是損失 被告就淨賺 對了他以逸待勞即可)最可恨的是 對方名下無產 你只能跟他周旋一生 很累你算算質不值得35萬 !不過走過學到的法律很有用就是祝好運 !(最重要 不要有情緒 錢/時間你是必須付出的成本了不要再有情緒或得失心了 這才是另一最大成本!)確定8成以上贏才投入 否則你會哭 !
作者: 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   2023-08-04 19:09:00
以刑逼民不錯,不過別期待太高,台灣法律是很優待被告的就當投資失利就好,如果多少能拿回來就當賺到。不要分期是對的,很多人都是為了騙和解書來讓法官輕判,法官判了她就不繼續還了。開庭建議不要出庭,開庭對告訴人很不利,建議你寫書狀陳述被告對你造成的痛苦,記得要手寫;痛苦也是需要證據的,記得身心科去看一看,拿張憂鬱症證明,連同書狀一起給法官。台灣法官都很慈悲,能輕判他們都不會手軟,一定能輕判就輕判,所以要堵住破口,你用書面就會被附在卷宗裡,法官才會不敢無視你的痛苦隨便輕判。你當面哭給法官聽根本沒用,法官忙著把他所有案子開完,當庭講一堆他只會叫你閉嘴說他看過檢察官起訴狀他都知道。一審判出來不如你的意,記得找檢察官要檢察官上訴,不然你不上訴就是換被告自己上訴;假如只有被告上訴,法律規定不可判得比一審重,所以很多被告都一定會上訴搏一把。你這個金額我記得不可能打到三審,應該二審就結束了,所以不要一審判決出來就鬆懈了,一定要追殺到二審定讞為止。不然被告自己上訴後二審又來個輕判,你一定會吐血。但還是那句話,先接受35萬回不來這個事實,你告她純粹是為了出那口氣。不要太貪,很多告訴人告到最後都是敗在貪那個字,放不下失去的,最後判決出來氣到內傷另外我講難聽一點,35萬在法律法官眼中真的只是小錢而已,你說你損失十幾萬有多痛苦在法官眼中他大概只會覺得很好笑,多二個零你再來說你很痛苦他還比較會信(或者說他才不敢當笑話聽)。很多事就是這麼現實,自己去翻法條你就知道了,法律多的是以金額分級距的規定,十幾萬真的算不上大錢,你不要指望檢察官跟法官會多認真看待。還是那句話,就當你是在出口氣就好,不要對結果有太多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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