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
先說結論,我準備提告詐欺的刑事案件
想來請教各位大大的看法與建議
[其他說明]
請各位大大直說無妨
我詢問很多律師,有些律師也是有一點取笑的感覺,就是很傻眼我就這樣匯款出去
我只能說,情感大於理智,會失去判斷力
我們是超過20年的女校高中同學,她很挺我,
我很信任她,就讓我陷於現在的困境
不認識的人取笑我,我無所謂,反正很少碰面甚至以後不會遇到
我完全不敢跟家人說,怕他們會擔心
也不敢跟身邊的同學朋友說,害怕她們取笑的眼神
只能自己一個人悶著,完全不知道怎麼辦,超鬱卒
只好常常爬文law版的文章,然後做筆記
我自己剛開始是查詢借貸的文章,方向完全錯誤
專業的訴訟問題,真的要找律師才能少走冤枉路
如果有說明不清楚的地方,歡迎提問
[事件經過]
在民國105年,我同學有困難,那時我剛好跟她連絡,本來都有聯絡
她就跟我借錢15萬,都沒有約定還款日期
後來她就跟我說,有一個投資案M,問我有沒有興趣
我就答應,將這15萬轉成投資案M
大約半年後,她又說M投資獲利太慢,想轉成N投資
但轉成N投資,需要再繼續投入20萬,(這時,她知道我有一筆資金進來我的戶頭)
所以,總共35萬轉成N投資
本來有說要簽約,因為長輩生病,後來沒有很積極的約見面
經過兩三年,我一直問她N投資的情形
她一直逃避,我就直覺有鬼
我一直奪命連環call,她大概嫌煩,她就說她已經在債務協商,她有困難
我看懂她的意思,就是叫我不要再吵她,她也不再理會我了
[補充]
我後來在網路上查詢我同學的案件
107年有台新銀行的民事180萬的支付命令案件
109年有民事消債之前置協商認可事件
110年有違反期貨交易法的刑事案件,本來是有期徒刑六個月
因第一次判刑,結論是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履行如附件所示事
項,及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
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於緩刑
期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
[律師建議]
以刑事的方式,以刑逼民,逼她出來面對處理
她要舉證投資N的相關證明,文件、金流等,如果無法舉證,就是詐欺
她已經有110年緩刑,她這次如果成立,就真的會去坐牢了
她可能已經脫產
我說,我知道她家人很有錢,爸爸是教授退休,哥哥姊姊也有錢
我知道家人有錢與我同學無關,當然無法執行
我是想說,是否因為擔心會去坐牢,而向家人借錢來處理我的事情
[文件準備]
我有她的身分證字號,可以去警察局報案
有對話證明、匯款證明
[後續處理方案]
A:有律師建議我,先傳訊息給她,請她在兩周內還錢
如果不還錢,就要去警察局報案
(因為這位律師之前也是遇到類似的案件,當事人去報案,當天就解決了)
我的想法是,35萬一次歸還,絕對不能分期
應該已經脫產,分期就完全要不回來了
同學如果還要求分期,我就是去警察局報案
B:律師說,在偵查的階段,我這個案子,檢察官應該也是希望能和解
我的想法還是,35萬一次歸還
和解破裂,就繼續刑事的偵查
C:也有律師說,她的緩刑可以易科罰金
我可能花了十幾萬的律師費(提告偵查+一審)
對方最後去坐牢,還是無法還錢
我是真的滿肚爛的,如果已經花那麼多錢,還真的希望她去坐牢
然後律師說,現在監獄大爆滿,很難坐牢
所以,我決定來問問各位大大的想法與意見,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