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項社區規定是否合理?是否有效力?

作者: leehome12345 (leehom)   2022-12-24 12:55:56
幫po
朋友在家練樂器
被鄰居反應太吵
因為練習時間都沒有超過晚上十點
故都沒有理會
前幾天開了社區會議
朋友因為有事無法參與
隔天發現多了一條擾鄰條例
限制練樂器時間為晚上八點前
違反經檢舉將罰款一千元
請問這個規定是有效的嗎?
https://imgur.com/jjFBfIg
是否可以主張
1.練習時間沒超過噪音管制事項的十點
2.是否需明確規定分貝數?
感謝各位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2-24 16:51:00
想當自私的刁民可以搬家不要住社區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12-24 17:45:00
全體表決同意歐....還好你(朋友)沒出習,不然直接公審全體表決同意歐....還好你(朋友)沒出席,不然直接公審個人認為,對於自己作為造成別人困擾,還能夠臉皮厚的當作沒這回事,應該不太適合在群居環境下居住
作者: valkyrie02   2022-12-24 19:12:00
管委會沒那麼大權力,自行設置罰款罰則,要在區權會中提出並通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2-24 20:44:00
看截圖應該是區權會第六案表決通過,具法律效力喔!我噓的是原po哥倆,不是樓上。
作者: biochemistry (這樣可以嗎?)   2022-12-25 19:32:00
可管不可罰啦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22-12-25 22:35:00
\有法律效力?? 笑死!
作者: jasonmoon (殭屍葛格)   2022-12-26 14:29:00
有沒有法律效力 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目前法院看法兩極,有的認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多數決”即可有效,有的法院認為需要“所有”區分所有權人都同意才有效
作者: wakamur (hi)   2022-12-26 14:42:00
你可以繼續吹拒絕繳錢,讓社區提訴訟最後法官認定有沒有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12-26 16:54:00
不要弄到最後變成惡鄰,然後被管委會決議趕出去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2-26 18:59:00
樓上,區權會表決有這權力,但也不是那麼容易達標啦!
作者: aesdu (123)   2022-12-28 08:48:00
畢竟是在場全數通過,搞到走惡鄰一定是已經得罪全社區了...呵呵還沒自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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